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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湖南鳳凰古城圍城收費,引發人們的極大不滿。雖然有最新消息稱,古城經營方迫於輿論壓力已經不再嚴格檢票,遊客可自由進出,但此事引發的“景區漲價何時了”這一擔心仍值得繼續追問。
似乎是對鳳凰古城收費一事的迴應,正在審議的旅遊法草案明確規定:景區漲價必須提前半年公佈方案,並且必須聽證,不能說漲就漲。針對不少景區的另行收費現象,草案也明確提出“不得通過增加另行收費項目等方式變相漲價”;“另行收費項目已收回投資成本的,應當相應地降低價格或取消收費”。
很多人大聲叫好,說這是法律給景區漲價套上了緊箍咒。這話當然不錯,在專門的法律中明確景區漲價必須聽證,很有必要。但同時,也不能就此認爲,有了這個規定,便等於景區隨意漲價就會絕跡,一方面,法律規定能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要打個問號。另一方面,聽證會是不是會走過場,同樣也是疑問。
對於公共景區漲價,現在也不是一點沒有約束,不僅物價部門要審批,發改委也是要過問的。但景區漲價往往能夠“心想事成”,不僅物價部門那裏可以“順利通過”漲價方案,就算是發改委專門發文禁止景區借國慶等長假漲價,也經常被很多景區置之不理。究其原因,一方面固然是因爲景區門票收入的巨大利益使然,另一方面,則是因爲很多地方政府也樂於在景區門票中分一杯羹,所以對漲價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像這次的鳳凰古城收費風波中,鳳凰縣政府就是鳳凰古城景區管理服務公司的兩個股東之一,當地政府能從每張門票中拿到60塊錢。地方政府成了景區股東,指望他們嚴格控制景區漲價,豈不是跟割自己的肉一樣難?
一旦旅遊法付諸實施,各地都將按規定開景區漲價聽證會,但如果跟一些地方的水電氣漲價一樣,聽證會動不動就搞成“聽漲會”,所謂“景區漲價必須聽證”,豈不也是徒具形式?搞不好,今後景區漲價還會更加理直氣壯——我是按法律規定聽證過的,你還能說我什麼?
破解景區漲價難題,一方面固然需要專門的法律規定,但更重要的,還是打破一些地方政府靠景區生財的利益鏈。你不能指望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像杭州市政府那樣有遠見,早早就讓西湖景區免費開放,靠衍生服務提升旅遊經濟。能指望的,只能是本就爲全民所有的公共景區從制度上徹底迴歸公益,該免費的免費,該象徵性收費的象徵性收費,這樣才能斷掉一些地方政府“吃景區”的念頭。正如旅遊法草案裏面提到的,公益性的城市公園、博物館、紀念館等,應當逐步免費開放。公園和博物館做得到的事,景區也應該做得到。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