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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餘美秀周慶華記者汪清林4月17日,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委託拍賣公司拍賣“綠典”註冊商標,併成功拍出,這是江西省首例商標拍賣案。
2011年12月15日,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與江西綠典油脂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綠典公司)簽訂《借款合同》和《質押合同》,約定銀行向綠典公司發放200萬元貸款,綠典公司用自己擁有的“綠典”註冊商標爲該貸款提供質押擔保,雙方並辦理了質押登記。上述合同簽訂後,銀行按期向綠典公司發放了200萬元貸款,貸款期限爲1年。
江西綠典油脂有限責任公司是本土一家油脂企業,後“綠典”公司因自身原因停產,銀行遂要求綠典公司提前還清借款。在催收無果後,銀行向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綠典公司歸還欠款及利息。後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綠典公司於2012年10月10日前償還銀行200萬元借款本金及利息26361元;若綠典公司到期未歸還,銀行有權對“綠典”商標行使質押權。
綠典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仍未償還貸款,銀行遂向東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綠典公司表示,公司已經沒有能力償還貸款,同意按照調解書的協商內容對“綠典”商標進行拍賣。於是,法院通過中介公司對“綠典”商標進行價值評估,並委託拍賣公司對“綠典”商標進行拍賣。但因評估價過高,第一次流拍了。2013年4月17日拍賣公司再次進行了第二次拍賣,併成功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