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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26日電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苗有水今日指出,從2011年司法解釋生效以來,全國法院一共受理非法集資犯罪案件4293件,其中重刑率是34.75%。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4月26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有關工作情況,並答記者問。
苗有水錶示,最高法院在2011年年初頒佈了司法解釋,這個司法解釋名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個司法解釋是最高法院會同銀監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共同制定的,在詳細調研的基礎上出臺的司法解釋,生效時間是2011年1月4日。
苗有水指出,從2011年司法解釋生效以來,全國法院一共受理非法集資犯罪案件4293件,這個統計數字包括四個罪名,160條、176條、179條和192條的罪名,結案3552件,結案的3552件中對4170名犯罪分子判處了刑罰,其中判處重刑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至死刑)犯罪分子共有1449人,重刑率是34.75%,這個重刑率和經濟犯罪領域裏的其他犯罪相比算是比較高的,這反映了人民法院依法從嚴打擊非法集資犯罪的行動和決心。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