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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日報報道4月26日,記者從陽春市紀委獲悉,經25日陽春市委常委會議研究,給予何昭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據了解,經陽春市紀委查實,原陽春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合會常務副主席、黨組書記何昭亮在結婚後,與李梅(化名)發生通奸行為,並導致其懷孕生育了兒子的事實,嚴重違反了社會主義道德,並造成超生的後果。根據相關的法律和法規,給予何昭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時,建議由市工商聯罷免其常務副主席職務。
據舉報人李梅介紹,她與何的妻子曾是同寢室高中同學,已婚的何昭亮對其『糾纏不已』。對於這段經歷,何給紀委的解釋是『三角關系』。
李梅透露,1994年,在其與另外一名男子舉辦婚禮前,何在她的單位宿捨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次年,她早產生下2名男嬰。2000年年初,李梅的丈夫發現兩個孩子『一點不像自己,並導致雙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