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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繼3月31日國家衛計委公佈H7N9禽流感疫情後,國內多省市陸續發現H7N9禽流感病例,雖然目前天津市尚未出現H7N9禽流感病例,但疫情已備受廣大市民關注。在此期間,綜合衆多專家給出的預防措施,其中除了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無一例外是避免與活禽、原因不明的死禽和野鳥接觸。於是,居民區飼養家禽問題再度成爲市民關注的熱點。《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禁止在城區內飼養雞、鴨、鵝、食用鴿以及其他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禽畜,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沒收。目前,本市治理情況如何?違規行爲能否借勢根除?連日來,記者進行了相關調查。

[現狀]
雞鴨減少養鴿多發
連日來,記者尋訪市內六區多個居民區發現,相比H7N9禽流感疫情公佈之前,受居民自我防範意識的提高和相關部門治理力度加大等因素影響,居民區飼養家禽情況的最大變化是散養行爲已經基本絕跡。其中,本報曾報道的開源樓、新紅路、北運河西路等家禽散養情況已經得到了遏制,居民區內和路邊不見了雞、鴨、鵝等家禽的身影。對此,家住開源樓的一位老人表示:“現在禽流感鬧得那麼厲害,誰還敢放出來啊!”言下之意,當前形勢下放養家禽的行爲是跟所有居民作對。
根據讀者投訴,飼養家禽的現象在城鄉接合部及中心城區以外的“村中城”“城中村”依然較爲普遍。而記者觀察發現,雖然散養行爲幾近絕跡,但圈養家禽的現象仍在本市多個地區存在,南開區王頂堤、河東區中山門、河西區文明裏、河北區靖江路等地的老舊小區內,圈養家禽的現象較爲常見,有的居民家禽與鴿子同養。採訪中得知,儘管其中有的違規戶已被居民多次舉報,但一直沒有得到徹底治理。
值得一提的是,探訪多家農貿市場發現,正規菜市場均已停止了活禽交易和現場宰殺行爲,從事活禽交易的櫃檯大都只剩下空空的鐵籠子。但在個別自發市場仍有活禽交易跡象。4月16日上午,紅橋區與北辰區交界的千里堤早市上,4名男子把籠子擺在身前,現場叫賣珍珠雞、矮腿雞和活麻雀,但應者寥寥,40分鐘內沒有開張。
另外,飼養鴿子的現象在市內六區仍較爲普遍,陽臺搭建鴿籠、鴿子四處飛舞的場景多處可見。對此,記者採訪了幾位區綜合執法的領導,他們均表示這是個大難題。“首先,養鴿子是否合法分肉鴿和信鴿,養信鴿是合法的,需要審批,但是一般居民乃至我們綜合執法隊員都分不清楚哪是肉鴿哪是信鴿。即使是信鴿,我們也鬧不明白哪些經過審批。還有執法問題,鴿舍一般都在高處,拆除需要藉助大吊車,給我們執法帶來了困難。”

[治理]
借勢而爲初見成效
採訪中,記者從市容管理部門瞭解到,近期,受禽流感疫情影響,全市關於居民區養雞鴨的舉報數量驟增,市民要求消除疫情隱患、堅決取締違規飼養家禽的呼聲越來越高。對此,多個區的綜合執法部門借勢而爲,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區內私養家禽的居民不少,我們很重視,今年年初就將該項治理工作作爲重要事項列入了年度計劃。全國首例H7N9禽流感病例確診後,根據疫情的發展情況,我們借勢借力,在區市容園林委的統一部署下,於4月9日啓動了家禽家畜專項治理行動。”接受採訪時,紅橋區綜合執法局負責人介紹,在活動開展後的集中宣傳階段,共懸掛宣傳佈標36塊,發放《公開信》15000餘份,倡導居民告別陳規陋習、選擇文明生活方式,要求私養家禽居民杜絕違規行爲,務必在4月16日前自行處理,逾期不處理的將會堅決依法查處,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罰,以打消部分違規者的僥倖心理。通過耐心細緻、不留死角的宣傳和治理,相當一部分居民家養畜禽的陳舊觀念得以轉變,主動對家養的禽畜進行了處理,對那些一治理就藏、清理完還養、與執法人員搞“拉鋸戰”的個別居民,堅決取締,達到了治理一戶、帶動一片的良好執法效果。
“同時,暢通投訴渠道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近幾天,由於H7N9禽流感的危害性較大,致死率較高,全國確診病例逐日增加,居民羣衆高度警覺,投訴飼養家禽的數量直線上升。我局設置投訴專線,廣泛受理居委會、文明督導隊及居民羣衆的投訴,並派專人跟蹤辦理每一件投訴,及時調查,迅速處置。專項活動開展以來,我局共清理飼養家禽、家畜193處,捕殺336只家禽,得到了居民羣衆的稱讚。”
另外,記者從河北區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針對市民反映相對集中的飼養家禽問題,該局在3月29日曾開展了一次集中治理活動,對全區10個行政街的39處治理難點開展了集中整治。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對態度頑固、拒不接受管理的住戶違規飼養的家禽進行了現場處理,捕殺家禽200餘隻。此次活動,有效地推動了專項治理活動的不斷深入。目前,全區範圍內已下發《通知》,明確自4月27日起,全區將組織區愛衛會、區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衛生防疫等部門開展大規模的集中治理活動。

[探討]
“村中城”養雞鴨違規嗎?
連日來,本報新聞熱線不斷接到關於飼養家禽的投訴及詢問,其中有讀者提出了“在哪兒養家禽纔算違規”的問題。《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禁止在城區內飼養雞、鴨、鵝、豬、羊、兔、驢、馬、牛、騾、食用鴿以及其他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禽畜。與城區接壤地區的農業戶飼養禽畜的,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圈養。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沒收。對此,家住環城區的讀者盧先生說:“我是城市戶口,住在商品房小區,旁邊就是村莊,住平房的農民和外來租房戶有很多養雞鴨的,我也就養了幾隻。我想知道的是,我們小區算不算《條例》裏說的‘城區’?如果算,與小區一路之隔的村民養雞算不算違規,該不該治理?”
採訪中記者發現,近年來,隨着本市城市的不斷髮展和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中村”“村中城”不斷增多,類似盧先生提出的問題也會被越來越多的讀者關注。“城區”的範圍到底如何界定?採訪中,環城四區一位綜合執法局負責人介紹:“按照不成文的規定,中心城區和環城四區及各縣政府所在地應該被視爲城區,但其中仍保留農村生活方式的農民聚集地的飼養家禽行爲,單純用市容管理條例來約束還不現實。另外,一些鄉鎮雖然實施了城市化管理,但嚴格地講仍不能列入城區的範圍,雖然有違規嫌疑,但無法嚴格認定。”言下之意,針對飼養家禽,由於法規界定範圍顯得模糊,部分“城中村”和“村中城”居民飼養家禽雖然影響市容環境,但因執法依據不足,很難得到治理。
如此看來,面對當前市民反映強烈的飼養家禽問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在專項治理行動中,還應做更細緻的工作。
[追問]
如何形成長效機制?
在本市,尤其是城區接合部及老舊小區,飼養家禽問題一直存在且難以根治。究其原因,多位區綜合執法局負責人道出了執法過程中的尷尬。一名負責人說:“專項治理違規飼養家禽家畜,旨在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提升城區品位,建設平安、和諧、文明、健康的宜居環境,不斷改善羣衆生活。對此,作爲執法主體的綜合執法部門責無旁貸。但是,在治理過程中我們也遇到了來自兩方面的困難和阻力,一是缺乏強制措施,綜合執法機關的執法權限對‘物’不對‘人’,執法過程中,對於飼養在居民家中的家禽家畜的治理,往往由於居民拒不開門而中止。另一方面,《物權法》的頒佈,又從‘居民私人財產’的角度對執法管理行爲加以限制,而通過法院判決再加以強制執行的話,不僅執法成本過高,執法管理的時間也會拖得過長,從而影響整體環境治理工作。”
另一名綜合執法局負責人表示,對於治理違規飼養家禽,出於實踐中會遭遇多種阻礙的考慮,目前各地普遍存在聯動機制不健全、缺乏“責任紐帶”的問題:“我們區成立了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求由市容園林委組織協調,區綜合執法、街道辦事處、衛生防疫、公安分局等多個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務求實效。然而實際操作中,像前些年治理佔路擺賣一樣,綜合執法局‘單打獨鬥’的現狀依然沒有得到根本、有效的改變。協調不夠、缺乏聯動、沒有‘責任紐帶’相互約束,勢必造成管理漏洞,進而影響到治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續性,長效治理目標很難實現。”本報記者陳玉軍本版漫畫王宇繪製本版照片本報記者王建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