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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萬瑪措)在一份城西區人民檢察院開展“雙掛”工作聯繫表上,清清楚楚地寫着科室名稱、科室聯繫人和社區聯繫人……自2011年城西區人民檢察院全面推行“雙掛”工作機制以來,幹警的羣衆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羣衆對檢察工作的認知度也逐步提高。
爲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區關於密切聯繫羣衆的相關工作要求,不斷深化檢察人員“五進”活動、提升“雙掛”效果,近期,該院對“雙掛”工作機制進行了加強和改進。將過去幹警輪流進社區變爲以科室爲單位與社區結對的形式掛職社區、爲羣衆提供法律服務,雙方各確定一名聯繫人加強日常溝通聯繫,不斷促進“雙掛”工作的組織性、紀律性和秩序性;改進“雙掛”週期,確定科室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每次“雙掛”工作都必須有詳細記錄,將“雙掛”任務記入科室的年度考覈,讓幹警充分認識到“雙掛”工作的重要性;要求“雙掛”科室在爲社區羣衆提供法律諮詢、解決合理訴求、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工作職責和本科室的人才優勢,以預約接待、上法制課、座談交流、扶貧濟困等靈活多樣的法律服務形式開展“雙掛”工作,以更貼近羣衆、更具親和力的法律服務不斷提升羣衆對檢察工作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