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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於今年1月1日實施的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首次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其中,多項條款的修改和完善都體現出對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的重視和維護。河東區檢察院在深入學習新刑訴法的同時,認真梳理駐所檢察工作流程和規範,與河東區看守所多次召開聯席會議,協商建立了對患病在押人員的月報制度和治療報告等制度,保障了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
自去年以來,河東區看守所在押人員激增,其中大多數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爲日常監管工作增加了難度。爲此,河東區檢察院堅持日常檢查與專項監督檢查相結合,對監區內衛生情況做到日檢、日查、日記載,並多次開展食品衛生、供熱、供水等專項檢查活動,確保監區內各種生活設施正常運轉。在此基礎上,要求看守所每月定期將患病人員的名單反饋給相關辦案單位,並報駐所檢察室備案。患病人員的治療情況由看守所及時向駐所檢察室報告備案,確保駐所檢察人員及時掌握患病人員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談心談話工作。
此外,該院還充分發揮視頻監控設備作用,一旦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管教民警採取措施。同時,注重利用檢察建議等手段督促看守所對患病人員及時進行治療,對病情嚴重的,督促辦案單位加快工作進度,及時變更強制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天津政法報 王志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