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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暘在2013年一個細雨紛飛的初春,我穿上高中時的襯衫,去看張信哲的演唱會。
喜歡他已有一輪生肖了,彼時,他剛過而立,風華正茂;而我,是一個初三女生,過着單純機械的日子。還記得那年暑假,一個百無聊賴的午後,順手把《信仰》的磁帶放進復讀機,便呆坐在那裏。這是一個我從未聽過的清澈的聲音,唱的是我似懂非懂的愛情。窗外綠樹深深,蟬鳴嘈嘈,我坐在老洋房的木頭窗臺上,倚靠着木百葉窗,沉醉在他百轉千回的歌聲裏。當他近乎清唱地唱出“就算風吹走雲,就算海結成冰,我永遠愛你”時,瞬間擊中了不曾聽過海誓山盟的我,從此,一醉不醒。
和所有狂熱的歌迷一樣,我在課桌上抄滿歌詞,被班主任勒令清理乾淨;在草稿紙上寫滿他的名字,如同寫戀人的名字;在網絡不發達的時代,剪下報紙雜誌上任何有關他的報道;商場里正巧放他的歌,便呆立着聽完;沒錢去演唱會,就在大雨中的足球場外聽,結束再去他住的賓館門口站整夜。如果你是一個從未愛過的人,你會覺得我瘋了;如果你和我一樣愛過,你會會心一笑。
愛的感受是相通的,所以他唱盡愛裏的酸甜苦辣,換來無數人的共鳴。現在想來,阿哲編織了一個美麗的夢,讓現實的殘酷在他溫柔的聲音裏融化,讓顧影自憐的姑娘產生把他當戀人的錯覺。在青春的時候,能遇到一個人,這樣瘋狂地愛過,不枉最美好的時節。
演唱會的開場曲是《愛不留》,經過了重新編曲,節奏快了許多,聽起來時髦,但那不是我愛的阿哲。新歌夾雜着老歌,那些連歌名都不曾聽過的新歌,讓我有一種走錯演唱會的感覺。我承認我不再是個合格的歌迷,卻相信在場的歌迷大半和我一樣。在唱新歌的時候,臺下鴉雀無聲,只在結束時禮節性地鼓掌,甚至此時廁所門口排起了長隊。當老歌的前奏響起,全場歡呼,每首都是大合唱。
我們愛的他,不需要跳動感的舞蹈,不需要華麗的衣服,不需要炫目的燈光;我們愛的他,穿一襲白西裝,深情地唱着那些記憶深處的歌,就足夠了。清唱《多想》時,他又《回來》了,透明得沒有一絲雜質,歲月竟不忍心改變他的聲音,封存着不曾老去。
臺上音容依舊,臺下的人卻變了。曾經的青澀少年而今大腹便便;曾經的清純少女而今拖兒帶口;我也不再是那個穿校服、梳麻花辮的女生。我們,都在他的歌聲里長大了,經歷了他所唱的一切,舊曲重溫,字字入骨。只是,那份飛蛾撲火般的衝動,已經被時間消磨了。我坐在最後一排,而不是前排的地板上,我來聽歌,不爲看人。散場後,默默離開去坐車,而不是傻等在門口,猜測哪一輛車是他的。
但是,縱使歸於平淡,回憶卻不肯輕易放過。懷舊,實在是每個人心中無法釋懷的地方。在去演唱會的路上,我買了一隻發條鐵皮小青蛙,和20年前的一模一樣。
到家已是午夜,想把票根放進書櫥,門一開,一包東西“譁”的掉下來,散落一地,我一張張撿起,那是發黃的報紙,上面寫的都是同一個人——張信哲。那夜,我是抱着CD機,聽着他的歌入睡的。和高中時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