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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廣州4月30日電記者吳春燕、通訊員王燁日前從廣東省廣州市文廣新局瞭解到,全新的《廣州市文物保護規定》5月1日起正式施行。廣州市文廣新局副局長趙冀韜告訴記者,對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修繕和保養,新規定明確全部由政府出資給予補助。廣州市、區、縣級政府都會設立專項文物保護資金,爲文物的搶救、修繕、保養提供有力資金保障。
目前廣州市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中,非國有性質佔近一半。根據國家文物法規定,文物單位的修繕和保養由其使用人或所有人負責,非國有文物的業主在沒有能力修繕的情況下,政府才酌情給予補貼和幫助,但缺乏相應的認定辦法和資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