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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高是廣西桂林人,2010年,陳高找到某投資公司的老闆覃先生,誇海口稱可以幫覃先生融資30億元。覃先生看到這位60多歲的老人口氣很大,爲試探陳高,覃先生故意向陳高說先借40多萬元來用一下。陳高拍胸脯說沒問題。幾天後,陳高果真拿出45萬元,覃先生由此相信陳高可以幫他融資。
2012年10月,陳高得知覃先生公司承包了一個幾億元的工程項目,便借融資之名向覃先生要資料,並告訴覃先生拿資料是爲了給別的公司發包,以收工程保證金的方式來籌款,收了工程保證金後交給覃先生。覃先生信以爲真,便命下屬把資料交給陳高。
2012年11月,陳高找到開工程公司的老鄉張先生,吹噓自己是覃先生所在投資公司的副總,且在銀行有幾十億元被凍結,想要拿出這筆錢,就必須拿四五十萬元解凍,還稱若是張先生能給50萬元來解凍,就從解凍資金中拿出600萬元贈與張先生,順便給張先生的兒子買輛好車。張先生一聽兩眼放光,但從哪裏弄50萬元呢?陳高告訴張先生自己有一個工程項目的資料,可以把這個工程分包給張先生,再由張先生轉包給他人收取工程保證金。張先生同意。陳高在未徵得覃先生同意的情況下,代覃先生與張先生簽訂了工程合同。
2012年12月2日,張先生找到某工程隊負責人韓先生,說有一個工程可以分包給他,要收取50萬元工程保證金。張先生和陳高還帶韓先生去到工地查看情況,然而工地上的工人卻並不認識陳高,陳高怕事情敗露,便說工人不知道他是正常的,因爲他不怎麼來工地。韓先生答應張先生籤合同。張先生給韓先生看了工程項目的所有批文、張先生公司與覃先生公司簽訂的工程合同後,張先生和韓先生簽訂了工程合同。
籤合同之後,韓先生按照約定給張先生轉了50萬元。然而,韓先生等來等去,也等不到陳高叫他進場施工的通知,韓先生只得催促張先生快點讓自己的施工隊進場施工。
張先生找陳高,陳高便去複印店裏隨便打了一張“進場通知”交給韓先生。然而韓先生拿着通知來到工地,卻被告知沒有資格進場。他直接去找覃先生,沒想到覃先生對此事並不知情。陳高知道事情敗露後攜款隱匿,不知所終,韓先生只好報警。
2013年3月8日,民警在柳州市將陳高抓獲。4月2日,南寧市青秀區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將陳高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