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標籤上,全無藥品產地、規格。市物價局昨日通報,省立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宏康藥房因此被罰5000元。
日前,市物價局12358價格投訴中心接到羣衆舉報,安徽省立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宏康藥房不按規定標價。經物價部門調查覈實,該藥房銷售的藥品均沒有使用物價部門監製的標價籤,且價籤未標明藥品產地、規格。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市物價局責令該藥房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爲並對該藥房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趙祥豹本報記者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