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3日上午,市政府召開第7次常務會議,研究安全生產、第三次經濟普查和市區危陋房屋改造工作,審議並原則通過《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草案)》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草案)》是全國第一部促進和規範本區域商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內容涉及促進商業發展的政府職責、商業發展規劃和佈局規劃、便民服務商業設施、鼓勵支持商業結構調整和流通體系建設、市場調控和應急保障等。會議指出,制定促進商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將有利於推動本市商業持續健康發展,調整優化三次產業結構,有利於擴大內需,進一步改善民計民生。
據介紹,《規定(草案)》突出了商業發展規劃的引導:市和區縣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商業發展的實際需要,編制區域的商業發展專項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同時爲使商業載體設施的佈局和結構合理,《規定(草案)》明確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城鄉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土地總體利用規劃和商業發展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全市商業佈局規劃,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各區縣政府負有依據全市商業佈局規劃確定本區域實施規劃的責任,商業建設項目要符合全市商業佈局規劃。
如何使社區商業設施便民?《規定(草案)》明確,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編制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標準時,要將全市商業佈局的相關指標納入,市和區縣政府可採取參股控股、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形式,改造和新建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農貿市場(菜市場)、社區菜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務點等,並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建設和改造居民生活必備的商業設施,給予相應補貼或其他優惠政策。
此外,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今年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按照國務院要求,本市將及時啓動經濟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調查瞭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和佈局,查實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小微企業發展狀況。記者金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