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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人大、政協主要領導參觀曲周法院審判場所,並現場聽取工作彙報。
河北省曲周縣人民法院秉承“監督就是關愛、監督就是支持、監督就是幫助”的理念,自覺將司法活動曝光於各方監督之下,讓司法權在多維監督織就的“籠子”中規範運行,確保其在社會服務管理中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
-代表委員:
“我們的目光一刻也不曾離開法院工作!”
2013年4月1日,在曲周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曲周法院院長李延國代表縣法院所作的工作報告全票通過,並在與會代表和列席委員中引發熱議。
報告工作並接受審議只是曲周法院自覺接受監督的途徑之一。
近年來,曲周法院除了“保質保量”地完成報告工作、接受執法檢查、特定問題調查等“規定動作”外,還探索出一些密切代表委員聯絡,優化監督效果的“自選動作”。
2012年12月20日上午9點,曲周法院第一審判庭內,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即將開庭。
正當承辦法官高源像往常一樣有條不紊地進行庭前準備時,突然從審判庭外“闖”進六、七個人,他們一聲不吭徑直走向旁聽席,着實嚇了高源一跳。不過,很快他就平靜下來了,因爲他認出這幾位“不速之客”不是來干擾庭審的當事人親友,也不是未按程序進來旁聽的普通羣衆,而是前來參加庭審評查的縣人大、政協的代表委員們。
像這樣的“突然襲擊”,高源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了。
在兩個多小時的庭審中,這些代表委員一直目不轉睛地注視着每一個細節,還時不時地在筆記本上寫寫畫畫。庭審一結束,旁聽席立刻熱鬧起來。代表委員爭相向承辦法官發問,剛纔還安靜有序的庭審現場,頃刻變成了一個點評會場。
“爲什麼開庭時不講普通話?”
“因爲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都來自農村,並且都已年逾六旬,庭前我們就發現,講普通話他們理解起來比較困難。爲了讓他們更好地表達意願,行使權利,我們才用當地方言審理此案。”
“爲什麼不當庭宣判?”
“因爲在庭審中並未發現原、被告之間有什麼實質的分歧,我們決定在庭後再做一次調解和好工作,以慎重對待原、被告這段長達四十年的婚姻。”……
經過一番溝通交流,代表委員們圍繞庭審程序、庭審能力、法官形象等三個大項、十一個小項,對庭審情況進行了當場打分,並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見、建議。
自去年4月份以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部署,旨在提高法官庭審能力和裁判文書寫作能力的“兩評查”活動,在全國法院如火如荼地開展起來。曲周法院嚴格按照上級法院的活動安排,主動與該縣人大、政協聯繫,邀請代表委員參與庭審評查活動,幫忙“挑毛病”、“找差錯”。
爲了方便他們參與評查,曲周法院不但定期向代表委員寄送庭審排期表和庭審評查表,還給予了他們無需提前預約和辦理旁聽手續,隨來隨聽的“特權”。
據不完全統計,活動中先後有60餘名代表委員參與庭審評查,旁聽、評查案件125件,提出意見、建議200餘條,有力推進了庭審規範化建設,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
“法院工作關乎社會穩定,關乎民生民權,因此我們的目光一刻也不曾離開法院工作!”這是代表委員的心聲,也是曲周法院自覺接受監督得到的熱切迴應。
-人民陪審員:
“我們不僅是陪審員,也是監督員!”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本案被告將原告打傷確實不對,但此事的起因是原告出口傷人在先,並且將被告家的‘祖宗軸’扯下、踩踏,被告氣憤不過才動手打人。我認爲應該考慮到被告作爲一個農民的質樸情感,在量刑上應該從輕。”
這是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的庭審合議現場。正在發表意見的是人民陪審員孫好忠,而他“叫板”的對象不是別人,正是合議庭的審判長。
一直以來,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積極性不高,“陪而不審,合而不議”是很多基層法院都面臨的現實問題。那麼曲周法院的人民陪審員何以有如此的工作激情,不但積極發表合議意見,而且還敢“叫板”審判長呢?
2012年初,曲周法院開展了“什麼是人民陪審員?”的問卷調查活動,內容涵蓋陪審職能、功能定位以及陪審過程中存在的困難等,對象包括社會羣衆、人民陪審員、法院幹警等。約50%的受訪者認爲,人民陪審員是“法官的助手”,約10%的受訪者甚至認爲,人民陪審員是“花瓶”、“擺設”,約30%的人民陪審員在受訪時表示,履職中存在專業知識不足、保障機制不力等障礙。
李延國對此表示憂慮:“人民陪審員是閃亮在審判席上的人民的‘眼睛’,可以‘零距離’監督司法權的運行,對保障司法公正、樹立司法公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人民陪審員放不開手腳,放縱的是司法任性,傷害的是司法公信!”
曲周法院針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逐一研究解決。針對羣衆認可度不高,自身榮譽感不強的問題,進一步規範了人民陪審員的選任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真正將羣衆基礎好、責任心強的人吸納進人民陪審員的隊伍,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人民陪審員的認知度和自豪感;針對法律知識有限,陪審“自信”不足的問題,撥出專項經費,用於人民陪審員的崗前培訓和任職期間的審判業務專項培訓,併爲他們訂購學習資料;針對經費保障不力,補助水平較低的問題,積極爭取縣財政支持,不但確保了各項經費按時撥付,還進一步提高了陪審補助標準。
做到了“對症下藥”,“療效”自然立竿見影。
2012年,人民陪審員共參與審理各類案件2990件,參審率高達95%,較上年同期上升了近20個百分點;參審案件撤訴率91.73%,服判息訴率98.20%,分別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3個百分點和15個百分點。
“這三項指標的提升,靠的是司法權的規範運行,而司法權的規範運行又離不開人民陪審員的廣泛參與和有力監督,凝結着人民陪審員的心血和汗水!”言語間,李延國總不忘爲人民陪審員“表功”。
羣衆:
“俺要給你們法院提意見!”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經誤者在諸子”,同樣,人民法院的工作能否滿足百姓的司法需求,法官執法辦案是否做到了司法爲民,人民羣衆最有發言權。
近年來,曲周法院一直致力於暢通民意表達途徑,豐富羣衆監督方式,確保司法權爲民所用,爲民謀利。如今,在這裏任何一處辦公場所,任何一個辦案環節,都可以看到自覺接受羣衆監督的誠意和決心。
步入立案庭,《立案、審理流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等規章制度以及監督舉報電話張貼上牆,讓每一名前來立案的羣衆都可以將自己的意見、建議留在《意見簿》上或電話投訴;走進審判綜合樓,大廳和走廊兩側張貼着《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爲規範》以及《人民法院文明用語基本規範》等規章制度,讓每一名來院羣衆都知道,法院幹警應該“怎樣說話”,“怎樣辦事”;隨手推開一間辦公室,辦公桌上放置的《人民監督牌》,清晰地標明瞭坐在這裏辦公的幹警的姓名、職務等信息,而且還印有“四個一律”、“五個嚴禁”等禁規禁令,方便人們監督。
早在2010年,曲周法院就舉辦了首個“法院開放日”活動,改變了人們“不打官司不進法院”,“不打官司法律就與我無關”的觀念。自那時起,曲周法院每年都會邀請來自社會各界的羣衆走進法院,參觀審判辦公場所,旁聽案件審理,近距離感受法院文化。
接受羣衆監督,不能只侷限於將羣衆“請進來”,還要求幹警積極主動“走出去”。
“俺要給你們法院提意見!”去年8月的一天,曲周法院法官谷玉民剛走進其負責駐村幫扶的大河道村,就遇到了怒氣衝衝的李大爺。
沒等谷玉民緩過神來,李大爺就竹筒倒豆子一般講開了。原來,李大爺的兒子前些年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了重傷,官司雖然贏了,但除了保險公司負擔的賠償款外,剩餘的10萬餘元賠償款因被執行人逃匿,一直拿不到手。因此,只要李大爺見到法院的人,不管他是不是該案的承辦法官,都要上來“提意見”。
得知李大爺兒子的情況後,谷玉民迅速向有關院領導作了彙報,並且積極參與溝通案情、協助執行等工作。來來回回跑了十幾趟,最終促使該案圓滿執結。
“我們來到羣衆中間就是讓羣衆幫助我們改進工作的,批評、意見我們不嫌多,百姓提的越多,我們工作進步得越快。”每提起這件事,谷玉民真誠的話語中,聽不到一絲一毫的不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