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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區召開會議,對減少、調整、承接行政審批事項等工作進行部署。
爲深入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和天津市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要求,南開區對減少、調整、承接行政審批事項以及政府投資項目全部進入許可中心,實行聯合審批,並取得階段性成果。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政府將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作爲政府職能轉變的突破口。南開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由政府辦和審管辦共同召開了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副區長孫顯宇提出要求。落實會議精神,區審管辦按照市、區相關文件精神,協調各行政審批主體部門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各項工作。一是整合行政資源,做好工作對接。重新梳理行政審批事項,本着應進必進的原則,將全部行政審批事項納入許可中心辦理,狠抓職能歸併和事項進駐,繼續完善和強化“一站式”服務;二是明確任務目標,細化責任到人。各相關部門明確責任,各司其職,主動與市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逐一“對錶”,搞好業務培訓,確保行政審批工作質量不打折扣;三是把握時間節點,確保工作實效。各部門倒排工期,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準備。同時,加強監管,防止出現“變相審批”和“監管真空”,爲公衆企業提供高效、熱情、周到的貼心服務,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
目前,全市要求取消行政審批事項56項、暫不列入市本級行政審批事項21項、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由56項合併爲25項、向其他區縣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29項,承接國家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23項。與之相對,凡市級部門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南開區也一併取消;凡市級部門調整合並的行政審批事項,南開區也做相應調整合並;凡市級部門向區縣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南開區相關部門做好承接工作,承接的事項一律進入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辦理並自今年4月1日起實施。
經過一段時間工作,現確定南開區原有行政審批事項169項,經承接市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後,行政審批事項增加14.8%。區審管辦與相關部門又對全部區屬審批事項重新進行了梳理調整及合併,依法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事項25項,減少比率爲12.9%。
與此同時,爲進一步提高審批服務效率,保障政府投資效益,加強對行政審批權力運行過程的廉政監督與效能監察,政府投資項目也全部進入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實行聯合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