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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周文馨本報見習記者趙志鋒本報通訊員王繼祿
17人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內部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從發短信到最後取款全程實行流水作業,每個環節都有專人負責。但是團伙成員之間並不見面,只通過電話或網絡進行聯繫。
近日,備受關注的廖清爽、廖清潔、鄭建華等17人團伙電信詐騙案塵埃落定。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各被告人的上訴,維持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原判:判處被告人廖清爽、廖清潔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餘15名被告人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2010年6月以來,來自福建省的廖清爽、廖清潔、鄭建華等17人組成詐騙團伙,採取發佈虛假信息等方式,跨省區實施詐騙犯罪80餘起,受害人多達100人,分佈在甘肅、青海、內蒙古自治區等10多個省區市,詐騙金額達100萬元。甘肅省嘉峪關市受害人向警方報案後,嘉峪關警方及時破案,先後在福建等地將廖清爽等17人抓獲歸案。
經查,廖清爽、廖清潔事先購買大量信用卡、電話卡,並將所購買的信用卡賬號通報給鄭建華等人,先由被告人鄭建華等人以羣發短信的方式,誘騙被害人按照短信內容回覆電話,鄭建華等人冒充電信局以及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等身份,以被害人有包裹未領取可能涉嫌毒品犯罪等爲由,要求被害人將信用卡內的存款存入所謂的“安全賬號”,從而騙取被害人的錢款。
被害人根據鄭建華等人的指令,將錢款匯入該賬號後,廖清爽、廖清潔即通過轉賬、ATM機取款、現金取現等方式將錢款取出,扣除提成後,親自或者安排被告人黃福生將剩餘部分贓款轉存至鄭建華等人所指定的信用卡賬戶上。
《法制日報》記者從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拿到了此案一審判決書,該判決書長達132頁,詳細列舉了17名被告人的各自的犯罪事實。從該判決書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廖清爽、廖清潔、黃福生、鄭建華、廖建輝等人,連續瘋狂作案,單獨或夥同他人,共發送詐騙短信達到了120多萬條,詐騙數額達到100萬元之巨。其中被騙最多的一起將近19萬元。
2012年8月8日,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廖清爽、廖清潔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他15名被告人15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宣判後,各被告人均不服,以定性不準、量刑過重等爲由提出上訴。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原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量刑及適用法律均正確,審判程序合法,各上訴人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遂於近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