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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針對近期媒體報道“用人單位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落戶年齡有限制”的報道,北京市人力社保局3日晚迴應稱“原則上要求市屬各用人單位對引進落戶的應屆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遵循年齡限制”,但“對於此前已與用人單位達成接收意向,且用人單位滿意、願意引進的2013屆畢業生,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仍可按規定引進”。
按照相關規定,北京市屬用人單位引進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是外埠人才進京落戶的渠道之一。這一渠道的引進重點是連續升學、初次參加就業的年輕應屆畢業生,而不是有長期工作經歷、在職就讀的人羣。此前,北京市引進落戶的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原則上要求畢業當年不超過35週歲。
2013年,爲了進一步調整北京人才隊伍年齡結構,優先給年輕應屆畢業生以更多的留京發展機會,北京市原則上要求市屬各用人單位引進落戶的應屆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畢業當年本科生不超過24歲、碩士生不超過27歲、博士生不超過35歲,所學專業與接收單位的主營業務和工作崗位要求一致。這一要求不是針對特定人羣提出的新的進京政策,而是對當前北京市屬用人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提出的指導性意見。超出年齡指導線的畢業生,仍可按照引進人才的渠道和標準申請辦理引進落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