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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陝西省白河縣政府網通報了關於白河縣黨政主要領導調整任免的決定:陳暉同志任中共白河縣委書記,免去郭德林同志中共白河縣委委員、常委、書記職務。另據安康市政府網站人大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郭德林將在安康市衛生局擔任局長。當地組織部門並未解釋此次任免是否與郭德林此前遭遇的“豪車”事件相關。
此前,有知情人爆出郭德林配備價值百萬元的“豪車”,超過規定標準的5倍之多。隨後,當地相關部門解釋“該車系從企業借用”。但由於白河縣屬於貧困縣,郭德林此舉依舊廣受質疑。
據瞭解,安康市是陝西省境內的地級市,白河縣爲其下屬縣區之一。白河縣縣委書記與安康市衛生局局長同爲縣處級幹部。
記者注意到,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09年7月發佈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黨政領導幹部實行問責的方式分爲: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五類。
《規定》還明確提出“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後如果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除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外,還應當徵求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的意見”。按照這一細則,此次白河縣對涉事幹部的免責處理並不符合處罰規定。
《規定》中還詳細列出了針對官員問責的各類情形,包括決策嚴重失誤,工作失職,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監督不力,行政活動中濫用職權,對羣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導致用人失察、失誤等七大類。
近年來,針對突發事件之後的官員問責機制廣受關注。公衆在稱讚多個地方政府積極迴應、快速問責的同時,也提出了新的質疑:針對涉事官員的處罰是否真的行之有效?高調問責之後後續追責杳無音訊、問責官員免職後調任其他職位等情況多次出現。
據媒體報道,日前,江蘇泰州濱江工業園區管委會(以下簡稱“管委會”)在其內部的接待中心宴請期間,遭到羣衆圍堵。當晚,管委會附近居民發現接待中心樓下停滿車輛,二樓包廂內正在進行超標準宴請接待。被羣衆圍堵後,一名管委會負責人來到一間包廂,並突然跪倒向衆人道歉。相關視頻及照片隨即被上傳至網絡,引起較大反響。
事發後,泰州市相關部門“火速問責”,就此事提出初步處置意見:成立工作小組,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委“十項規定”要求,超標準公務接待,將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隨後,實名認證爲“泰州發佈”的官方微博先後發出數條信息迴應事態進展,並表示: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就羣衆關心的濱江花苑小區搬遷工作表示,將充分聽取羣衆意見,依法依規實施……4月19日泰州濱江工業園區管委會接待活動執行相關規定不嚴,造成較壞影響……泰州市委決定免去張愛華泰州濱江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此外,泰州市官方通報了該次宴請的花費及菜單。
然而,相關單位“火速”迴應並問責涉事官員並未得到附近居民認可。一位戚姓居民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實質問題是,最近濱江花苑小區居民和管委會就搬遷問題存在矛盾。另一位周姓居民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對於張愛華的處理決定並不能滿足居民訴求。泰州市經濟開發區濱江工業園辦事處及紀委相關人員均表示:“圍堵官員屬實,正在積極調查中,但不瞭解搬遷情況。”
對於官員被問責之後公衆的反應,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錶示,這引出了一個值得探討的現象:原本目的在於懲戒官員的問責機制,是否成爲一些地方政府應對輿論的手段?“在以往一些事件的處理中,的確存在將問責變爲地方政府自我保護方式的情況。一些地方政府打向官員的板子往往是‘高高舉起,輕輕落下’。”他說。
他表示,很多突發事件後,針對官員都會有免職處分。“但免職和撤職不同,前者屬於幹部任用的一種組織措施,不是紀律處分,後者纔是對於違反黨的紀律的黨員的一種紀律處分。因此,我們更應該關注相關官員被免職之後的事態進展。官員問責不能到免職爲止,恰恰相反,這只是開始。”
他還表示,在一些事件中,問題根源是公衆和地方政府之間的利益紛爭和矛盾,除了問責官員,還應當“解決問題,滿足公衆訴求”。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具備了“問責意識”。“這是政府服務、責任意識提高的表現。但公衆又有了新的訴求,在問責和誠意認錯之後,更要解決實際問題,責罰分明。”(駱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