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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朋友借駕照銷分的“潛規則”,遭到公安部交管局嚴厲封堵。昨日,武漢市交管局進一步解釋,為什麼近日一些駕駛員無法處理電子眼。
為了堵截駕照買分賣分的地下“市場”,公安部交管局日前頒布《關於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據此,五一期間公安交管系統昇級時,增設了“打擊非法代理和買賣分行為”程序。
按新規定,一年內一輛車如果接受3名以上駕駛人(不含車主)處理電子眼,第4名駕駛人將被自動列為分販子嫌疑人;同樣,一名駕駛人在一年內為非本人名下的3輛以上機動車處理電子眼(含不記分只罰款的記錄),也將被自動列為分販子嫌疑人。“嫌疑人”若被錄入重點人員名單,今後將只能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電子眼。
另外,對於一輛車幾十上百分的電子眼,只要學習重考交規,以往用一本駕照就能對付的“好時光”,也一去不返。
按新規則,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計分累計達到12分未滿24分的,將被扣留駕駛證,學習交規並重考科目一,合格後清除違法記分並發還駕證;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24分及以上的,除了要學習交規重考科目一之外,還要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三),合格後清除違法記分並發還駕證,方可繼續處理電子眼。
由於駕駛人不固定,出租車、租車公司和專業運輸公司可能被新辦法“誤傷”。對此,公安部交管局正在收集新出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