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媒體報道“公安部允許‘1個駕駛本最多爲3輛車處理違法行爲’”,公安部交管局指出,該說法系個別媒體誤讀。
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強調,禁止任何人出賣或購買交通違法記分,對“買分賣分”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處“買分賣分”行爲的工作機制,針對現實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覈查程序。歡迎關心交通管理的廣大羣衆通過新浪微博“交通安全微發佈”提出寶貴意見建議,共創良好的文明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