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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湖南省紀委和湖南省檢察院聯合通報了一起湖南藥監領域腐敗窩案。這樁窩案涉及到11個職能部門,共有26人受處分。
據瞭解,現年58歲的湖南省藥監局原副局長劉桂生,在藥監局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接受12家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請託,非法收受賄賂82萬元。另外涉案的4名主要官員分別爲湖南藥監局、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衛生廳、湖南省藥檢所等單位的官員職位。在這起腐敗案中,一共查處職務犯罪案件20件共26人,其中廳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4人,幾乎覆蓋了藥品從生產到流通領域各個環節,涉及到11個單位和部門。
近10年來,劉桂生一直分管湖南省藥監局的稽查總隊和市場監管處兩個重要部門。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十年間湖南省的整個藥品市場都是劉桂生在一手把握。在他分管範圍內,都是他個人說了算。另據參與偵辦的檢察官說,被查處的人員自認爲大權在握,手段隱祕,相互之間擁有利益關聯,錢財交易成了他們的家常便飯,另外在這一起案件中之暴露了醫監領域權力過度集中、集中採購招投標配套制度缺失等問題。更讓人反思的是,涉案的相關部門並非沒有相關防範腐敗的制度,但這些制度大多是"掛在牆上、講在嘴上",根本無法形成有效的制約力。表面上嚴格的制度背後,爲官員留下很多腐敗的"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