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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駐太原特派員辦事處對河北省2012年財政收支審計工作結束之後,河北省各級政府迅速組織相關部門積極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強調整改時效性,“審、幫、促”成效顯著。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針對審計發現的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有關部門深入分析問題產生原因,制訂印發了《市級公務接待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通過制度規範政府相關工作流程。同時,增強制度執行力,加強監督與責任追究,避免出現政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確保相關制度能夠得到有效地貫徹執行。
二是對違法違規問題予以嚴肅處理,有效打擊和震懾違法犯罪行爲。河北省針對審計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採取了積極有力的行動,及時追回了相關資金。同時,對相關主管部門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有效地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
三是維護民生,切實保障公衆利益。對審計中發現的部分財政補助資金投放不到位等問題,相關主管部門採取了有效措施,加快資金下撥速度,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管,確保各級政府能夠及時將相關財政資金投入到位,有效維護了公衆利益。
四是強化管理,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針對審計發現的部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河北省有關的資金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加強對資金設置和分配環節的科學性研究,以促進財政資金的有效使用和公平分配。同時,強化後續管理,緊抓財政資金的績效評價,將績效評價作爲各部門申請財政資金的重要依據,確保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及惠民政策目標的實現。(楊彩萍姬飛鵬)
(來源:審計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