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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蔣宏寧通訊員馬興娜)賀蘭一男子惡意透支信用卡,在銀行多次催收後,仍未履行還款義務。最終,他被檢察機關以涉嫌使用信用卡詐騙罪批准逮捕。
據介紹,張某某從原單位離職後便與妻子協議離婚,在幾次投資失敗、無任何償還能力的情況下,將自己所辦的工商銀行與寧夏銀行的信用卡額度全額透支。透支消費14729.31元,利息及滯納金共計6883.33元,合計21785.35元。工商銀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員多次催收無果,於3月21日向賀蘭縣公安局報案。隨後,張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檢察機關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依法於近日對其正式批准逮捕。
檢察官再次提醒廣大市民,刷信用卡透支本金超過5000元,到還款日後超3個月、銀行催繳兩次以上仍拒不還款的,警方就能以涉嫌信用卡詐騙而將持卡人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