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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人:張曉琪原任職務:湖南工業大學校長(副廳級)觸犯罪名:受賄罪判決結果:2011年10月14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法院判處張曉琪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曉琪不服,提出上訴。2012年11月25日,湖南省高級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犯罪事實:張曉琪在擔任株洲工學院院長、黨委書記,湖南工業大學(籌)校務委員主任、湖南工業大學校長期間,利用主持學校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建築工程、任職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王菊桂(另案處理)或通過其女兒,先後139次收受12個單位或個人賄賂共計540餘萬元。
滋生了貪圖享樂思想
我小的時候,只有我父親一人在外工作,母親和我們兄妹6人在農村生活。我是家裏老大,5個弟弟妹妹因爲家庭困難小學沒讀完就幫助家裏做事了,全力供養我讀書,從小學到中學再到大學。我成了全家的自豪和寄託。
1969年我在中南礦冶學院(現中南大學)畢業後留校任教,成爲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1975年我被調到湘潭大學,在那裏一干就是15年。湘潭大學變強了、變好了,我又被調到剛剛起步、條件非常艱苦的株洲工學院去創業,至今也有19年了。在這40年中,我做過教學、科研、學生工作,從助教到教授再到博士生導師,成爲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我現在愧對這些光環,真後悔自己爲什麼不早點擺脫行政事務,專心去做個教書匠呢?
反思自己的一生,一個從教40年的老知識分子爲什麼會晚節不保呢?一個不缺錢的老教授爲什麼會取不義之財呢?剖析探源就是,我忘記了黨的宗旨,忘記了理想信念;滋生了貪圖享樂思想和驕奢意識,養成了主觀武斷的工作作風;脫離了組織、羣衆和法紀的監督,產生了僥倖心理和居功自傲心理。
我辜負了黨的培養,是不忠;我辜負了父母的寄託,是不孝;我辜負了領導的關心,是不仁;我辜負了同志們的支持,是不義。我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對不起家人。我現在只想尋求一種藥,那就是後悔藥;我現在只想尋求一種解脫,那就是脫胎換骨,尋求來世,再重塑人生。
人情用於交換就會變質
現在,我認識到了人情往來中藏着許多陷阱,稍有不慎,就會跌入犯罪深淵。
人情是人之常情,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但人情一旦沾上銅臭就會變味兒,人情一旦用於交換就會變質,人情一旦用於謀利就會變色。不少商人正是打着“人情往來”這張牌,利用傳統節日和紅白喜事的機會向領導幹部賄送禮金。我就是在這個時候放鬆了警惕,接受了他們送來的禮金。
在接受禮金時,我既沒有掌握適度,也沒有去思考人家爲什麼會送給我禮金。只看到這是一個普遍的社會現象,認爲別人能收,自己爲什麼不能收?沒有認識到它的背後隱藏的是什麼。
臨近退休,我的心理髮生了很大變化,特別是看到有的老同志退休後人走茶涼的情況,覺得自己在位的時間不多了,該爲今後多考慮一下了。因而,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
爲“朋友”我丟掉了原則
我在第一次接受“朋友”送錢的時候,是有思想鬥爭的,但又心存僥倖。認爲是“朋友”送的,別人不知道,“朋友”不會講,應該不會出事。由於存在這種心理,在接受他人財物時,我總是往好的方面想,總是寄希望於不會有事,“朋友”不會出賣我。現在我知道,是僥倖心理害了我。
交友交得好,對自己、對朋友、對事業都是一種寶貴的人力資源,否則害人害己。
在交友方面,我重“義”輕德,重利輕德,對“朋友”百分之百相信。爲了“朋友”,我丟掉原則,和他們吃喝玩樂在一起,甚至接受他們送的錢物,爲他們謀取經濟上的利益。結果,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我在交友上的教訓是十分深刻的。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羣分。要多交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淡泊明志的朋友,更要多交些常常給自己提出忠告的朋友。我今天的失足落馬,就是因爲無原則的交友。
不能以平和之心對待名利
該得則得,要得之有理、有據、有法;該失則失,要失之不悔、不怨、不怕。有失必有得,有得必有失,這纔是正確的得失觀。天上不會掉下餡餅來,不勞而獲,不付出心血而得,利用職權而得,損害黨和人民利益而得,都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爲。得了不義之財,失了自由之身,這是我的慘痛教訓。
本來自己的正常收入已經不少了,爲什麼還要去謀不義之財呢?就是因爲我心裏不知足。只有知足,纔會珍惜現在擁有的一切。只有知足,纔不會和別人攀比,纔不會發牢騷、講怪話。也只有知足,纔不會爲自己的升官發財絞盡腦汁,睡不着覺。知足者,懂得感恩,擁有幸福。正是由於自己沒看清這個樸素的道理,不能以平和之心對待名利,只想得利,不想奉獻,只想得名,不願付出,才使自己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生命是可貴的,一個人的人生軌跡描述着自己生命的價值。什麼名譽、地位、錢財,這些都是身外之物。一個人光溜溜地來到這個世界上,最後帶走的只是一把灰土,留下的只有生命價值的意義。珍惜生命的價值,就要面對現實,走從寬之路;珍惜生命的價值,就要面對未來,重新做人;珍惜生命的價值,就要重新點燃生命之光,重塑人生。
失去自由了,我才真正體會到自由的可貴,才知道後悔。早知有今天的不自由,又何必當初呢?可惜,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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