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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購房買賣合同,不想成了好友反目的禍根。兩年來,二人之間爲此心存芥蒂,最終還反目成仇。4月12日,經過福建省漳州市龍文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數次調解之後,不僅案結事了,還挽回了這對哥們之間的桃園情義。
1995年,吳榮發、張鐵軍結拜兄弟後一起創業打拼,相互扶助。吳榮發經營飯店,張鐵軍開裝修公司,吳榮發人脈寬廣,經常介紹業務給張鐵軍,張鐵軍請人吃飯談業務,也會來這家飯店。二人有着十幾年的交情,平日裏吳榮發對朋友很仗義,十分信任張鐵軍。
2011年4月26日,這對好哥們談了一筆買賣,張鐵軍將其所有的位於漳州市龍文區榮昌花園的三套房屋以總價200萬元賣給吳榮發,約定同年9月25日前完成產權過戶。合同簽訂後,吳榮發一次性支付給張鐵軍200萬元。後因開發商的原因,房產遲遲未能過戶。2011年10月,張鐵軍提出因自己公司長期駐在這裏,顧客都熟悉了,一時搬出去也找不到好去處,而且還會影響生意,乾脆以租賃方式繼續使用這三套房屋,期限一年,每月給吳榮發租金8000元。吳榮發心裏雖有些不情願,但心想,既然哥們有困難,自己當然要支持,便二話不說答應下來。合同簽訂後,爲表示誠意,張鐵軍當場支付了8000元租金。
隨着時間推移,張鐵軍竟開始對吳榮發躲躲閃閃起來,有時候連電話都不接,吳榮發多次到其家中都吃了閉門羹。房子這事逐漸成爲吳榮發心裏的一個疙瘩。
2012年2月,吳榮發到張鐵軍公司與其論理,指出張鐵軍的行爲是嚴重違約,自己要收回房產。雙方吵得不可開交,不歡而散。無奈之下吳榮發起訴到法院,要求張鐵軍返還三套房產。經法院審理後,一、二審法院均支持了吳榮發的訴訟請求,判決張鐵軍將三套房屋限期返還給吳榮發。
昔日歃血爲盟的鐵哥們,卻將自己告上法庭,張鐵軍心生怨恨,故意拖着不履行判決。吳榮發心想張鐵軍輸了官司還如此囂張,虧自己以前把你當兄弟,越想越氣。在其他朋友的慫恿下,2012年6月21日,吳榮發召集了幾個好友,把張鐵軍堵在其公司,要求返還房產。雙方言語不和爆發激烈爭吵,隨即演變成打鬥,憤怒之下吳榮發隨手抓起茶桌上的菸灰缸砸向張鐵軍頭部,造成其輕傷。後吳榮發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因涉嫌故意傷害被起訴到法院,張鐵軍的家人得知後立即到法院要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2013年2月,吳榮發的親屬到龍文法院請求將張鐵軍強制執行出訟爭房屋。同時張鐵軍到有關部門反映,要求追究吳榮發的刑事責任。二人之間反目成仇,互不來往,兩家人之間也爲此產生隔閡,矛盾愈演愈烈。
承辦案件的執行員詳細瞭解糾紛的來龍去脈後,考慮到雙方是多年好友,如果依判決強制執行,極易深化二人的敵對情緒,不利於今後相處,而解開彼此恩怨,讓雙方徹底摒棄前嫌重歸於好,纔是有效化解本起棘手矛盾的關鍵所在。後執行員多次到雙方家中擺事實、講法理,讓他們彼此回想之前相處時的種種歡愉,要求他們顧念往日兄弟情義,又積極提出多套和解方案,聽取雙方的意見,以情動人,以理服人。終於二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表示不想因爲這件事情而失去一個好兄弟。執行員遂抓住時機,及時安排雙方見面進行溝通。
2013年3月12日上午10點左右,吳榮發與張鐵軍陸續來到法院,兩人見面後相視一笑,不約而同地說:“對不起啊!兄弟。”在執行員的主持下,雙方很快達成和解協議:張鐵軍於4月12日前向吳榮發支付160萬元,當初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即時解除,吳榮發對張鐵軍造成的人身傷害行爲及後果,張鐵軍表示諒解,放棄要求民事賠償的權利並建議法院對其免除刑事處罰。對於這樣的和解協議,兄弟倆都露出了微笑。
後法院判決被告人吳榮發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4月12日,和解協議順利履行完畢。官司結了,兄弟情義也恢復了。哥倆握手言和,又坐到一起吃了一頓團圓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