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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羅:
南方日報訊(記者/鍾偉連通訊員/謝漢東鄒雪軍)筆者昨從博羅縣物價局獲悉,爲進一步加強對執法的監督與約束,該局自2011年開始實行“廉政監督回執卡”制度,對執法行爲實行全程監督。截至4月底,該局共收回廉政監督回執卡270份,收到改進服務意見和廉政建議26條,採納12條,未發生一起違法、違紀事件。
據瞭解,爲進一步加強對市場價格執法檢查人員執行公務過程的監督與約束,杜絕價格執法人員借工作之便弄虛作假、權錢交易、吃拿卡要等違法違紀現象發生,2011年5月起,博羅縣物價局建立並實行了執法人員“廉政監督回執卡”制度,對執法行爲實行全程監督。該制度將廉政執法行爲細化爲是否亮證執法和文明執法、檢查中有無違反法定程序和規定的行爲、在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10方面內容。
根據規定,凡上門執行管理和檢查公務的縣物價部門幹部都必須向被檢查單位派發一份《博羅縣物價局執法人員廉政監督回執》,由被查單位如實進行填寫,對執法人員的廉政表現和工作作風進行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後,將評價結果寄送至縣物價局監察室或縣紀委,由縣紀檢部門根據回執卡內容進行跟蹤調查落實。如發現有違紀違法行爲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據縣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行“廉政回執卡”制度,進一步增強了執法人員服務意識和紀律約束,較好地促進了陽光執法。據統計,實行“廉政回執卡”二年來,該局共收回廉政監督回執卡270份,收到改進服務意見和廉政建議26條,採納12條,未發現有被檢查單位對執法人員的投訴和不良反映,未發生一起違法、違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