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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吳少敏)2016年年底前,東莞合同教師將與編制教師“同工同酬”,然而2015年7,東莞大部分合同教師聘期將滿,是否會被學校解僱呢?近日,東莞有合同教師擔憂“同工同酬”的期許會落空,可能合同期滿就被解僱了。
對此,東莞市教育局迴應說,合同期滿的合同教師是否被會被解聘,這只是一種猜測的想法。
合同制教師爲何無法入編
2009年,東莞舉行了“代轉公”統一考試,通過考試、講課、體檢等方式,清退了一批編制外的教師,將2140名代課教師轉爲聘用合同制教師。
4年過去了,儘管東莞針對合同制教師出臺了不少利好政策,但是一些合同制教師依然存在疑問:在參加了統一考試之後,合同制教師爲何無法順利入編?合同制教師無法入編的關鍵問題在於“收入與在編教師收入存在差距”。
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說,3年前,省政府規定作爲事業單位的公辦中小學吸收人員入編需採取公開招聘方式,堅持“逢進必考”。因此,政策上不允許對聘用合同制教師予以免考入編,也不允許劃定特定羣體範圍進行招聘。其實,早在2009年東莞選招一批中小學代課教師爲聘用合同制教師時,曾對聘用合同制教師中符合《東莞市引進人才暫行規定》(東府[2007]45號)的資格條件、用人單位同意調動的600多名聘用合同制教師,已經解決了入編的問題。
該負責人說,爲了進一步理順合同制教師入編的問題,今年適度放低了合同制教師參加公開招聘的門檻,年齡放寬到45週歲以下,將第一學歷放寬到中等師範學校或以上。今年有20多名聘用合同制教師通過公開招聘考試、進入體檢階段。
他說,之前有媒體報道“樟木頭某聘用合同制教師收入偏低”,事實上東莞樟木頭合同教師的年實際總收入已超過6萬元,因爲報道只提及合同制教師的基本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津貼、臨時補貼項目,未包括社保、住房公積金、節日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等收入。目前,東莞合同制教師實際年總收入已經達到5萬元以上,個別條件好的鎮街達到7萬元以上。
合同制教師將被解聘“是一種猜想”
今年3月,東莞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東莞中小學聘用合同制教師管理的工作意見》,提出“2016年12月底前應當實現聘用合同制教師與在編在職同等崗位公辦教師的工資待遇基本相當”的目標。
有細心的合同教師發現,大部分合同制教師的勞動合同簽訂至2015年7月,那麼合同期滿後,這些合同制教師是否會被解僱?況且,本屆政府的決策,爲何留到2016年的下一屆政府才實施呢?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迴應說,《東莞市公辦中小學聘用合同制教師合同書》符合國家、省的相關規定,如學校未按以上規定執行,可依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依法提起仲裁。他說,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聘用合同書》,且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就應依法有效。至於“大部分合同制老師到2015年7月就合同期滿,這意味着期滿就可能被解僱”的說法,只是一種猜測。
合同制教師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在東莞的合同制教師中,有不少合同制教師的年紀不小了,開始考慮退休的問題了。其中,就有一名合同制教師說,教了幾十年書,他們能否理順退休待遇,甚至享受公辦教師的退休待遇,確保退休後的生活保障?
對此,東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說,根據目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學校將按規定爲其聘用合同制教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如實申報繳費工資,履行繳納養老保險費義務。當參保教師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並符合最低繳費年限條件後,可申請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根據規定,聘用合同制教師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未滿15年,並在東莞實際工作期間未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按《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及其相關規定理順其養老保險關係。
目前,各鎮街正在對聘用合同制教師社會養老保險情況進行調查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