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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程觀薇首席記者吳躍強昨天,南昌市城管委通報了今年第15期“三亂”整治情況,共處罰“三亂”行爲218件。其中,兩輛分別屬於西湖區房管局和青山湖區昌東鎮黃家村委會的公車,因“車上亂拋”被曝光。
處罰“三亂”行爲218件
今年整治“行人亂扔、店面亂倒、車上亂拋垃圾”(簡稱“三亂”),重點加強對市民文明、衛生宣傳教育的同時,對不講文明、不講衛生的反面典型進行媒體曝光和經濟處罰。
市城管委通報的第15期“三亂”情況中,共發現取證、處罰“三亂”行爲218件,其中處罰“行人亂扔”107件、“店面亂倒”58件,影像取證“車上亂拋”53件。
107位行人隨手亂扔被罰款
4月15日至4月22日,共有107位行人因爲亂扔垃圾被拍照取證後,各處以10元的罰款。行人亂扔的垃圾中,包括塑料袋、餐盒、果皮、飲料瓶、菸蒂(盒)、紙屑等。
4月2日至4月22日,共有58位店鋪業主因亂扔亂倒垃圾挨罰。記者發現,亂倒生活垃圾、廢棄物的佔了多數,亂倒裝修垃圾的有3起。執法人員拍照取證後,對店鋪業主各處以50元的罰款。
兩輛公車因“亂拋”被曝光
“車上亂拋”的整治一直是“三亂”整治的重點,主要由各區城管局(委)的街道環衛所督查人員、市城管委相關單位的督查人員採取現場錄像的方法取證,對於證據完整的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在省、市新聞媒體上曝光。
市城管委工作人員介紹,本期影像取證的53件“車上亂拋”,是南昌市2013年“三亂”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市城管委取證的第二批亂拋垃圾的車輛,其中有兩例屬於公車,分別是西湖區房管局和青山湖區昌東鎮黃家村委會。
市城管委提出,“車上亂拋”行爲的曝光,先從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車輛抓起,不但要在媒體上曝光,還要告知所在單位。對社會車輛和私家車不僅曝光車牌,還要曝光車屬單位、車主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