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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百集團依法公開徵集流花展館項目公司合作方,各方權利、責任清晰。
2010年初,廣百集團通過競標方式依法獲得流花展館租賃經營權。爲整合社會優勢資源,靈活利用市場機制, 8月通過招標方式公開徵集流花展館項目公司(下稱流花公司)合作方。招標文件明確規定,參與投標企業須接受廣百集團設置的基本條件和要求,中標者需與廣百集團指定子公司廣百會展組建流花公司,承租流花展館進行經營管理。
廣州世貿服裝城發展有限公司(後廣州市廣交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受讓該部分股權,並承接轉讓方的全部權利義務)及其聯合的廣州新芳實業有限公司中標,按合同約定:由其負責投入項目場館建設的全部資金,兩司在規定時間內向廣百集團交納租金,否則,合作方需承擔違約責任,廣百集團有權解除租賃合同、要求合作方支付違約金、滯納金等。上述條件,均在合作各方依法簽訂的合作合同、租賃合同及相關補充文件中明確。
作爲法治市場經濟,各方均應遵守誠實信用的契約精神和履行合同。廣百集團對外徵集合作方的信息和條件均系完全依法設定,公開、公平。廣交商貿和新芳實業作爲競標方,熟知全部信息和條件,自願、主動參與競標,應當接受招標條件和合同約束。
二、流花公司運作及場館裝修改造等均系依照合同由合作方負責控制,廣百集團不存在任何不當行爲。
按照流花公司章程約定,廣交商貿及新芳實業合計持有公司60%股權,廣百會展持有40%股權;廣交商貿及新芳實業合計委派4名董事,廣百會展委派3名董事;總經理由廣交商貿或者新芳實業推薦。據此,廣交商貿及新芳實業在股東會、董事會均佔多數表決權,並擁有總經理推薦權。廣交商貿和新芳實業在治理結構中佔多數優勢。
根據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建設採取邀標方式。事實上,在場館建設的全過程,廣百集團或廣百會展從未超越法律和公司章程、合同以任何方式就涉及場館招投標程序、承包商和供應商選擇以及工程造價等方面的確定提出意見,亦無以任何方式、行爲控制場館建設。
三、因合作方違反合同約定,廣百集團的合法權益正受到重大侵害。廣百集團將全力依法維權,確保資產不受損失。
因合作方和流花公司違反合同約定,日前廣百集團已訴至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各方爭議,維護自身的利益。流花展館項目各方爭議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法院將依法審理、作出公正的裁決。任何方發表與流花展館項目有關的言論、報道均應與事實相符;否則,給廣百集團利益和商譽造成損害的,廣百集團將依法追究相關方的法律責任。
廣百集團始終秉持誠實信用、和平共贏的宗旨,積極與各方協商解決項目出現的困難和問題,並給予最大能力支持;但絕不容許任何相關方無視商業道德和客觀事實,損害合法權益。同時,廣百集團作爲負責任的大型企業,也必定切實依法保護場館內廣大小租戶的合法權益,維護經營秩序和安全穩定,打造現代化展貿平臺,促進項目良性發展。
特此聲明。
廣州百貨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聲明
就有關廣州國際服裝展貿中心(FTC)的情況,嚴正發表聲明如下:
廣州百貨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