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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郭劍烽實習生張雪琪)首屆上海金融檢察聯席會議暨2012年度上海金融檢察白皮書發佈會昨天舉行。會上,市檢察院與市金融辦、央行上海總部以及銀行、證券等金融監管部門,共同簽署了“市檢察院與金融監管機構建立工作交流與合作制度備忘錄”,發佈了首部年度上海金融檢察白皮書。據《白皮書》數據顯示,2012年,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金融犯罪審查逮捕案件849件1188人,審查起訴案件2490件3381人,同比2011年增長了78.5%;在刑事犯罪中比重也不斷提高,由2009年的4.5%逐步提升至2012年的7.5%。據悉,案件數量明顯上升主要是受刑事政策和執法力度等因素影響。去年公安機關開展了專項打擊行動,證監部門加大了對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的查處力度,將案件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使歷年積案和潛藏的金融犯罪得到集中查處。
在這些案件中,信用卡詐騙犯罪仍居首位,佔金融犯罪案件的79.1%;非法經營金融業務案件增長迅速,佔金融犯罪案件的8.2%。
其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內幕交易、高利轉貸、騙取貸款等新類型案件層出不窮,作案手法不斷翻新。其中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和內幕交易案件共受理6件,高於前三年同類案件的總和。POS機“卡機分離,異地套現”、電話銀行與第三方支付平臺相結合盜劃他人信用卡資金的作案手法爲2012年首次出現。
同時,非法金融活動犯罪多發,涉衆因素增加。共辦理涉衆型金融犯罪案件134件,與前三年案件總量持平。類型也由傳統的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集資詐騙案,發展到以非法經營罪處罰的非法經營金融業務案,共110件,佔涉衆型金融犯罪案件的82%,包括非法經營黃金期貨和外匯保證金交易、非法經營證券諮詢業務、擅自發行與出售未上市公司股票(權)、擅自發行基金等多種類型,其中,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案又佔非法經營金融業務案件的半數以上,嚴重損害了社會公衆投資者的經濟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犯罪上升,涉及多個行業。共受理此類人員犯罪案件23件,有30名金融從業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案件數量和涉案人數與前三年相比均有所增長。案件涉及信用卡詐騙、保險詐騙、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內幕交易、貪污、受賄、挪用公款、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挪用資金、職務侵佔、非法經營、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等十餘個罪名。涉案人員覆蓋銀行、證券、保險、基金和私募等各個金融行業,案發環節更散佈於銀行存貸、保險理賠、證券保薦、基金管理、資金募集等多個金融業務領域。
另外,案件區域分佈差異較大,由中心城區向郊縣蔓延的趨勢有所顯現。中心城區仍是金融犯罪的高發地帶,案發數量最高的黃浦區超過600件,崇明、金山等郊區縣金融犯罪案發數量較2011年增長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