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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越建越多,出行更便捷(資料圖片)羊城晚報記者周巍攝
8日,交通運輸部公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向公衆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對收費公路的期限新增規定,並提出因國家實施免費政策對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對此,不少網友和車主質疑,這是爲公路收費延期開綠燈。
“天下果然沒有免費路!”不少網友在微博如此感嘆。這是因爲交通運輸部的徵求意見稿中說,“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收費公路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補償。”
按照2012年8月公佈的重大節假日收費公路免費通行政策,每年的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對7座及7座以下小車實行免費通行。從去年國慶節首次實行至今,已經歷四個節假日。根據今年4月初11家路橋上市公司年報,在免費通行政策、經濟下滑致車流量減少、其他經營業務減收等因素的多重作用下,多數路橋公司淨利潤比上年有所減少。如寧滬高速2012年淨利潤同比減少3.97%;深高速同比減少21.78%;粵高速A同比減少18.91%。有專家認爲,2013年免通行費的實施對於路橋公司業績的影響可能會有所擴大,因爲2012年的免費期只有8天,而2013年的免費期一共有20天。
“總覺得這免費餐不好吃,原來在這兒等着咱呢。”對此,不少網友和車主表示“坑爹”。網友“冷兔麼麼茶”說,每年幾天的收費公路免費卻可能換來收費期延長。節假日免費延長收費再找補回來,收費公路可是一點都不吃虧。這是還利於民,還是給司機下了個套?
“免費通行既然是一項公共福利,就不應該由車主司機埋單。大貨車、大客車並沒有享受優惠,卻要爲此埋單,太不公平”,廣州車主陳先生說,要補償收費公路經營者,完全不必延長收費年限,可以通過財政補償或其他優惠政策進行補償。
兩大焦點
收費年限將至時擴建怎麼辦?
徵求意見稿中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同時,又增加兩項作爲第三項:“高速公路因改建擴容增加投資需調整收費年限的,可依據本條例有關規定重新覈定。“
對此,網友“曉雨聞鈴”指出,這可能會使經營者在收費期到24年零11個月的時候,再通過擴建來延長收費年限。廣州車主馬先生表示,隨着經濟發展,高速公路肯定會越來越繁忙,部分高速公路肯定要通過擴建滿足需求。但爲了防止經營者藉機變相延長收費年限,條例應該明確不論何種情況,收費公路最長的收費年限是多少,而且這個期限不能過長,這樣才能杜絕變相延長收費年限的情況發生。
高速公路還貸期滿還可收費?
徵求意見稿第十四條還規定:“還貸、經營期滿後,除由公共財政承擔養護費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滿足基本養護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則收取通行費,收費年限可按照公路的兩個大修週期進行覈准。”而對現行條例第十六條修改爲:“對於還貸、經營期滿後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應當根據養護及運營管理成本確定。”也就是說,高速公路還貸、經營期滿後,在一定條件下還是可以繼續收取通行費。
對此,不少車主表示反對。廣州車主馬先生說,公路的本質是公益性,高速公路在還貸、經營期滿後,車主司機只要按國家規定交納了稅費,實際上已交納高速路的養護和運營成本,完全有權利免費行駛。而且,經營期滿的高速公路養護管理成本,應該從所收稅費中支出,而不是繼續收費。而據記者向業內人士瞭解到,高速公路的大修週期一般是10年左右,如果的確如此,那麼“按照公路的兩個大修週期進行覈准”就意味着可增加20年左右的收費期限。
四大亮點
政府投建的公路不收通行費
徵求意見稿規定,全部由政府投資或者社會組織、個人捐資建設及養護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車輛通行費。對符合國家規定的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和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穫機、運輸聯合收穫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以及經國務院批准在特定時段通行的其他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聯合收穫機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逃費車輛加付3至5倍票款
徵求意見稿中增加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拒交、逃交、少交通行費的車輛和假冒鮮活農產品運輸蓄意逃交通行費的車輛,應當補交通行費,並加付三倍至五倍的應交票款。”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將擅自變更收費站位置等行爲的處罰從原來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增加爲“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收費可按物價指數變化調整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了可根據交通流量、當地物價指數變化情況等因素適時予以調整收費標準。具體修改爲:“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應當根據下列因素確定:(一)對於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標準,應當根據貸款、有償集資款總額、融資成本、償還債務的期限、當地物價指數、收費年限以及交通流量等因素計算確定。(二)對於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標準,應當根據投資總額、融資成本、合理回報、當地物價指數、收費年限以及交通流量等因素確定。(三)對於還貸、經營期滿後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應當根據養護及運營管理成本確定。(四)修建與收費公路經營管理無關的設施、超標準修建的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設施和服務設施,其費用不得作爲確定收費標準的因素。(五)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可根據交通流量、當地物價指數變化情況等因素適時予以調整,其程序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徵求意見稿同時規定,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權益中的收費權,不得提高車輛通行費標準,但可以申請延長收費期限,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5年。轉讓經營性公路權益中的收費權,不得延長收費期限和提高車輛通行費標準。
全國聯網收費有望一卡進出
現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閉式的收費公路,應當實行計算機聯網收費,減少收費站點,提高通行效率。聯網收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徵求意見稿將第十三條修改爲:“省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閉式的收費公路,推行聯網收費和電子不停車收費,並逐步實現全國聯網,減少收費站點,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務水平。聯網收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意見稿還規定,新建收費公路的收費站應當同步建設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也就是說,今後車主在全國高速路任一個收費站進入高速路後,只需在終點出站時交一次錢,而不需要中途多個收費站交多次錢這麼麻煩。羊城晚報記者林翎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