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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有監控,不知道還有報警器。”小君(化名)喃喃說道。5月3日,秀洲法院刑事審判庭對小君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2012年3月30日凌晨,小君帶着事先準備好的榔頭、剪刀、砍刀、揹包、手套、帽子、口罩來到秀洲區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門口,他通過自動取款機的門進入室內,然後拿出工具對着捲簾門開始“作業”。這扇捲簾門的後面是銀行的櫃檯,也就是他的目標。他先用剪刀在捲簾門上戳了一個小洞,再拿出砍刀伸進洞裏,往一邊割,割出一個更大的洞,然後從這個洞裏鑽到了另外一邊。最後,他拿出榔頭開始砸玻璃櫃臺。
當他以爲即將成功的時候,外面傳來了警笛聲。小君出門一看,外面真停着一輛警車,還有兩個正等着他的警察。於是,他被逮到了警局。
小君知曉這家銀行監視器的位置,爲了防止被拍到臉,他戴上口罩,將外套反穿再戴上帽子;爲了怕留下指紋,他又戴上了手套。百密總有一疏。小君雖知道銀行裝有監控,可他不知道那裏還裝有報警系統。只要他越過捲簾門,就會觸動報警系統,而這個系統與公安110指揮系統是連接在一起的,因此他很快就被警察發現了。徐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