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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某國有農場隊長駕車撞死兩人,拿公款賠償?”近來,一則這樣的消息先後在騰訊微博、新浪微博等網絡熱傳。西雙版納官方調查後稱,肇事屬實,但該隊長當天是出公差,而且並未親自駕車,事故發生後,包括該隊長在內的相關人員,均被追究了責任。
網友:微博舉報公車撞死人公款賠
今年4月8日以來,騰訊網友陳潔連續在騰訊微博發帖,稱景洪市國有橄欖壩農場三區主任楊德榮,去年5月駕駛車牌號爲雲K18183的三菱越野車,撞死兩人,後來向死者家屬支付85萬元私了,其中35萬元由保險公司賠付,另外50萬元則用公款賠付。
這則信息後來在網上被廣爲傳播,西雙版納州委宣傳部副部長段金華看到後,稱他己經向州紀委通報該事,並希望舉報人、發帖人,儘可能提供證據,配合紀檢、監察部門的調查,他還說類似事件,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當事人:自己沒有駕車 已承擔責任
橄欖壩農場辦公室人員接受記者採訪時證實,單位的車輛去年5月肇事撞死兩人一事屬實,但該工作人員稱,當時駕車的並不是楊德榮,他當時坐在副駕駛位上,事發後,楊德榮已經受到了處分。
楊德榮接受記者採訪時稱,事情發生在去年5月17日,當天他乘坐農場的車,到隊上辦事,農場司機開車,他坐在副駕駛位置,途中車輛撞上兩名景洪當地人,導致對方死亡。
事發後,該事件被定性爲公差事故。“農場管委會確認我負有管理責任,我被農場予以警告處分,還承擔了7%的賠償款。”楊德榮說,這個事情農場管委會和景洪市有關部門都知道,經過協調,事情已得到妥善解決。
楊德榮所稱的賠償款的7%,是指由農場承擔的50萬元的7%,總金額爲3.5萬元。
官方迴應:相關責任人均被處理
段金華昨天在新浪微博回覆稱,經過調查,去年5月17日,橄欖壩農場管委會陽光生產隊隊長楊德榮,因公前往景洪辦事,途中所乘車輛肇事,撞死兩人。事故發生後,肇事司機接受了公安機關的調查處理,橄欖壩農場管委會、肇事司機、楊德榮及相關責任人員,分別被按照農場因公事故處理辦法,責令承擔了相應責任比例的賠償金,並受到行政處理。(江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