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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谷灘新區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重金獎勵新辦企業
本報訊黃芳記者高小茜贛江之濱的紅谷灘新區“二次開發”正如火如荼進行,記者昨日從紅谷灘新區管委會獲悉,《南昌紅谷灘新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簡稱《優惠政策》)正式出臺。根據《優惠政策》,在紅谷灘新區投資新辦企業的省外企業,註冊資本金在2億元以上,可獲獎勵10萬元。
省外企業註冊資本金超2億獎勵10萬元
記者瞭解到,《優惠政策》自5月1日起試行一年,對紅谷灘新區的金融保險、商貿物流、總部(樓宇)經濟、現代旅遊、商務會展、科教與文化創意和服務外包等方面的企業提出了一系列獎勵政策,對加快紅谷灘新區“二次開發”建設步伐,聚焦九龍湖新城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對省外企業在新區投資新辦企業的,其註冊資本金在1億元以上至2億元的,獎勵5萬元,註冊資本金在2億元以上的,獎勵10萬元。”同時,《優惠政策》提出,對國外(境外)企業在新區投資新辦外商投資企業的,其註冊資本金在5000萬美元以上至1億美元的,且兩年內繳清全部註冊資本金,獎勵100萬元人民幣。其註冊資本金在1億美元以上的,且兩年內繳清全部註冊資本金,獎勵200萬元人民幣。
納稅超億的物業持有企業獎勵200萬元
在商貿物流產業方面,《優惠政策》提出,自持物業建築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購地新建的、購買現有樓宇經營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租賃現有樓宇且經營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服務型企業,年營業額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從事交通運輸和倉儲業務的物流企業,可分別獲得自企業開業之日起所繳納營業稅或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級地方留成部分的獎勵。
“購地新建總部大樓,建成後完全用於辦公與商業用途,且自持比例不低於50%的總部(樓宇)經濟企業,根據建築面積不同,可獲得相應獎勵。”根據《優惠政策》,對購置自用辦公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新引進)的企業總部,根據註冊資金不同,在裝修並正式投入使用後,可獲得相應的購房補貼或一次性房租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對自持物業且自主招商引進企業總部年度累計納稅額超億元的,經覈實後一次性獎勵物業持有企業200萬元。
50萬元扶持企業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優惠政策》提出,從事旅遊項目綜合性開發的現代旅遊企業,自持建築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可按照每平方米50元獎勵。同時,自企業開業之日起所繳納的營業稅或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級地方留成部分,第一年給予80%獎勵,第二年給予60%獎勵,第三年給予30%獎勵。
此外,當年納稅超過100萬元的科學研究、文化教育及文化創意的機構或企業,建築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新建成的五星級及五星級以上的大型賓館、酒店企業,自持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從事會展項目綜合性開發的企業,可分別相應獲得自企業開業之日起所繳納的營業稅或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級地方留成部分的獎勵。
同時,紅谷灘新區鼓勵和資助企業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對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所需的設備購置、軟件購買、平臺運營等投資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資金扶持。對新設立的服務外包企業及服務外包人才中介、專業技術培訓機構,所繳納的營業稅或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級地方留成部分,第一年給予80%獎勵,第二年給予60%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