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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有言,“言無常信,行無常貞,惟利所在,無所不傾,若是則可謂小人矣”。信就是誠信,貞就是正軌,正道。荀子本不反對求利,他曾說,好利惡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若其所以求之之道則異矣(君子小人都同樣好利惡害,但求利求財、避險遠禍的辦法卻不同)。也就是說,求財求利可以,但要講誠信,走正道。否則,就利之所在,傾意爲之,與小人同流了。
“五一”節前,萬福生科發佈的2012年年度報告顯示,該公司2012年淨虧損341.62萬元。早在四月初,這家公司就曾因財務造假且涉嫌欺詐上市被證監會通報。證監會在通報時指出,萬福生科自2008年至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前,存在虛構原材料採購、虛增銷售收入、虛增淨利潤等違規行爲。該案作案手法隱蔽,資金鍊條長,時間跨度大。在此期間,保薦、審計機構均涉嫌未能勤勉盡責。
不僅是萬福生科,近一段時間,綠大地、勝景山河等公司造假新聞不絕於耳。從虛增利潤、粉飾報表到虛構業務、虛增資產以獲得上市資格,公司造假的方式也是花樣繁多。而在這造假的鏈條上,不僅有涉案公司,還有保薦和審計等機構。而他們本來應該發揮監督作用,承擔着爲投資者提供真實信息的責任。爲何相關機構全都“惟利所在,無所不傾”?究其原因,除了其未能守住誠信原則,現存的制度仍有不完善之處。好的制度能激勵人在面臨利益的權衡取捨時作出正確的選擇,走正道,而有“漏洞”的制度則總會以利益誘惑局內人突破誠信的底線。
最近一段時間,證監會正在醞釀如何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爲中心,完善首發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再融資辦法,研究如何完善對中介機構的監管,進一步明確中介機構責任,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另外,針對上市行業細分和新產業的出現,證監會在考慮逐步引入有行業背景的審覈力量。這些辦法若真正落實,上市公司的信息有望更加透明,相關機構才能“言常信”、“行常貞”,投資者才能對市場環境重拾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