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章程通訊員埔檢宣)利用對醫院使用的醫用耗材引進、更替等方面具有建議權和投票權,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護理部原主任劉某捷,任職3年間,涉嫌每3個月一次收受一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賄送回扣,從幾千元至幾萬元不等,涉案金額共計20多萬元。昨日,記者獲悉,劉某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
本案經黃埔區法院一審後,以受賄罪判處劉某捷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對於一審判決,劉某捷表示不服,向廣州中院提起上訴。近日,本案終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