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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證監會昨日通報了對萬福生科欺詐上市案的行政處罰方案。根據有關規定,萬福生科不會觸及終止上市的條件。與此案有關的保薦機構、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機構均遭重罰。
該案爲首例創業板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的案件。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2012年9月14日,證監會對萬福生科涉嫌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爲立案稽查。萬福生科發行上市過程中,保薦機構平安證券、審計機構中磊會計師事務所及湖南博鰲律師事務所等三家中介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涉嫌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相關材料存在虛假記載,後續分別被立案調查。
目前,上述案件行政調查已終結。2013年4月,證監會將萬福生科案及兩名涉嫌犯罪的人員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涉及行政處罰部分,現已進入行政處罰預先告知階段。下一步,證監會將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正式處罰決定。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從目前情況看,根據《證券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萬福生科不會觸及終止上市的條件。(達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