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資料圖片
去年12月,婚戀網站“世紀佳緣”網警發現,一位女會員在很多貼吧發帖,稱自己在“世紀佳緣”被騙20萬元。這位網警立即向該會員發信瞭解情況,幾經周折與該會員取得聯繫。
起初,被騙女會員心情激動,多次表示“騙子狡猾,就是說了你們也沒有辦法”。經過網警的耐心溝通,這名會員說出了事情經過。原來所謂的“相親對象”以能幫助其買到經濟適用房爲誘餌騙走了她20萬元的存款。
在“世紀佳緣”網警協助下,該會員向公安機關報了案。目前,該案正處於偵破過程中。
近年來,婚戀網站成爲網絡詐騙的“重災區”,利用婚戀網站騙財、騙色的案件屢見不鮮。今年3月20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徵婚女碩士受騙生孩告百合網”一案即是如此。
“花籃託”位列交友詐騙之首
在婚戀網站中,“花籃託”被列爲各種網絡詐騙之首。
4月9日,“世紀佳緣”在京召開國內首個安全交友論壇,公佈了包括“花籃託”、“酒吧託”、“女會員騙吃騙喝”等多種以網絡交友爲噱頭的常見詐騙案例。主辦方還正式發佈了《婚戀網站防詐騙交友手冊》,盤點了慣用詐騙手段和防騙措施。
據《婚戀網站防詐騙交友手冊》顯示,網絡交友的詐騙類型複雜多樣,其中形形色色的“託”類和利用投資等名義進行的“借貸”、“金融”類詐騙最爲常見,以“花籃託”影響最爲惡劣,表現爲人數較多、涉及金額較大等情形,因此被“世紀佳緣”列爲網絡型詐騙之首。此外,一些小偷小摸、傳銷、發佈虛假中獎行爲等詐騙活動也偶見於婚戀網站。
“世紀佳緣”公共關係與政府事務副總裁周忠孝告訴記者,“花籃託”通常會冒充成功人士,假借婚戀交友的名義與其他會員聯繫,之後便着急與對方確立關係,用類似“老公”或“老婆”這樣的親暱稱呼騙取對方好感。爲獲得對方的信任,“花籃託”每天會給當事人發送多條短信,頻繁致電,並且找來所謂的親屬使對方對其產生信任。這類騙子隨後會謊稱自己找到了中意人,要向父母稟明婚事,之後會有其同夥謊稱其“父母”打來電話。取得對方信任後,“花籃託”就會以公司開業、店面開張爲由,要對方獻花籃,給個賬號讓對方匯款,當事人一旦匯款,就再也無法與“花籃託”取得聯繫。
“新版防騙手冊詳細解析最爲常見的婚騙套路和騙術。”周忠孝說,詐騙分子一般都是通過電腦、電話等遠程通訊工具進行作案,雙方互不見面,詐騙的手段變化多端,再加上會員自身法律意識淡薄,不注意留存證據,“詐騙分子也因此有了法律空子可鑽。”
網警機制破交友騙局
“發佈《婚戀網站防詐騙交友手冊》是網警爲維護會員權益進行網下跟進的措施之一。”周忠孝透露,即將推出的智能版網警系統能從技術層面更加高效地排除網絡交友的不實信息,提前規避交友騙局。
“最新研發的網警系統利用會員上傳的照片直接與資料庫進行比對篩查,能更有效地對網絡詐騙進行查殺,這套系統將於近期投入使用。”在周忠孝看來,防止網絡交友騙局的關鍵手段是建立完善的會員危機預警,增強他們的警惕性,“所謂的實名制認證只是單純基於身份證信息的認證,絕大多數網友都存在認識上的誤區,以爲只要是實名認證就能確保信息全方位真實,結果放鬆了警惕。”
不過,對“不強制要求實名認證”的婚戀網站,有專家表示更爲擔憂,非實名認證可能會產生更多安全隱患,畢竟“實名”是一項重要的誠信認證。
北京君顏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啓霞表示,將危機預警類的安全提示設置成會員註冊的必經程序,能很大程度上彌補其他認證方式的瑕疵,給每位會員提前打上預防針,“婚戀網站不應該爲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簡化註冊過程,儘管法律尚未對此作出強制性規定。”
中國消費者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趙源也認爲,婚戀網站向會員提供真實、安全、可靠的信息實屬理所當然,“讓危機預警前置,能更大程度地對會員起到警示作用,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婚姻認證困境待破解
對於屢屢發生的婚戀網站騙局,“世紀佳緣”有關負責人呼籲儘快實現全國婚姻信息聯網,希望藉此建立立體式網絡交友認證體系。
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蔡慧明建議,婚戀網站不僅要在技術層面爲會員提供切實保障,還應尋求官方支持,努力建立起真實的婚姻認證體系。
不過,多數婚戀網站負責人對此頗感無奈。他們普遍認爲,當下網絡服務商常常受制於互聯網技術和政府的信息系統開放程度。“目前,婚戀網站沒有權利到民政部門查詢用戶的婚姻狀態。”周忠孝表示,自己每個月都試圖尋求相關部門的支持,希望能爲婚戀安全多加一層防護網,其間他還通過人大代表提交建議意圖推進此事,“但效果甚微”。
對此,北京君茂律師事務所律師姜超峯認爲,婚戀網站有義務全面審覈會員信息,特別是“婚姻狀況”。“以結婚爲目的的婚戀交友,應當提供單身證明,這在程序上並不複雜,婚戀網站可考慮強制推行。”他說,這一舉措不會帶來侵犯隱私權的問題,但部分網站可能基於網站用戶數量及流量等原因未予考慮。
何啓霞則認爲,戶籍所在地出示的單身證明也可能存在造假空間,倘若能實現婚姻信息聯網更能瞭解真實情況。
周忠孝坦言,婚姻認證並不能成爲防止網絡詐騙的關鍵環節,但能因此減少詐騙的發生,“我們建立多種認證體系也是考慮到了這一點”。
網絡婚介亟待行業規範
如何防止信息造假及由此出現的網絡詐騙,需要婚戀網站反思。
據悉,2009年12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頒佈實施的《婚姻介紹服務國家標準》並未對婚戀網站的概念進行界定,這就意味着網絡婚介處於行業標準缺失及監管真空地帶。
全國婚慶婚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徐留根介紹說,“有關網絡婚介的標準業已完成初稿和申報,但至今未見出臺。”徐留根認爲,制定網絡婚介標準的核心應該放在信息真實和隱私權保護上。網絡婚介暴露出的問題,只是行業中的某些個案,不能因此否定網絡婚介的貢獻。但整個行業要健康發展,自律精神應該提至更高的層面。否則,在標準缺失的情況下談行業自律顯得很蒼白無力。
周忠孝坦言,行業標準並不具備法律約束力,與此相比,清晰界定行業管理及出臺相關的制度規範更顯緊迫,“簡而言之,就是要避免行業監管界定不清,另外,對行業亂象的治理要提高到國家法律層面”。
“在相關制度尚未健全之前,司法機關在審理相關糾紛時可能會參考行業標準或業界自律公約來進行責任認定,這種行業性的倡導很有必要。”蔡慧明表示。
姜超峯對這一標準出臺則持保留意見,他認爲,行業標準只能是一種指導性意見,不存在法律效力,“如此看來,加強對交友安全的宣傳教育,提高會員自身的防範意識和能力纔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