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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湖北省枝江市積極落實人大代表的建議,制定了《枝江市司法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預算,對司法訴訟中的合法權益人實施司法救助。市人大加強監督,司法機關嚴格按照審批程序,選定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經過仔細覈查,確定司法救助對象,最後依據財政專項預算和結案情況進行分配。
去年共救助交通事故困難人員6人2.6萬元,佔總額的26%;刑事案件6人2.96萬元,佔總額的29.6%;民事糾紛12人4.44萬元,佔總額的44.4%。爲當事人解決了燃眉之急,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劉衛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