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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濟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禹舜及部分人大代表到惠濟法院派出法庭視察調研。
近年來,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把強化人大代表聯絡工作,作爲改善司法環境,加強隊伍建設,暢通民意溝通渠道,推進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徑。通過建立完善聯絡工作機制,使法院接受人大監督制度化、經常化,從而全面提升了法院各項工作的水平。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羣衆滿意度調查中,連續三年位居全市第一、全省法院前列,在省市法院績效考覈中均名列前茅,被授予“全省優秀基層法院”、“鄭州市十佳政法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
議案辦理樹立法院形象
爲強化人大代表聯絡工作,惠濟法院先後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意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規範性文件。建立了聯絡工作領導負責制、代表議案建議落實督辦制、代表關注案件處理制等機制,擴大了人大代表瞭解、認識法院工作的深度和廣度。
在與人大代表聯絡互動中,實現了從“文來文往”到“人來人往”、由專人聯絡向全員聯絡、從單一靜態彙報向立體動態彙報的轉變,增強了聯絡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012年7月27日,惠濟法院副院長慕宏偉帶領辦公室、研究室、部分業務庭負責人,到轄區劉寨街道辦事處,就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設置巡回法庭的議案,向人大代表進行專題彙報。
同日,惠濟法院副院長史柏嶺、政治處主任王國新一行,赴轄區花園口鎮,就人大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強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的建議,向姚磊等代表進行答覆。
2010年以來,惠濟法院深入惠濟區各個村鎮、街道,徵求代表意見建議,反饋代表議案辦理情況的身影,格外忙碌。
隨着惠濟區的快速發展和合村並城工作的深入推進,大量矛盾糾紛亟需就地及時化解,惠濟法院原有的兩個人民法庭,已遠不能滿足人民羣衆的司法需求。
2012年4月,在區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上,部分代表提交了《關於在鎮、辦設立巡回法庭的議案》,建議在尚未設立人民法庭的鄉鎮、街道辦事處,分別常設一個巡回法庭,方便羣衆就近訴訟。
惠濟法院對議案高度重視,多次研究討論,徵求代表意見。在各鎮、辦的支持下,當年7月份,6個巡回法庭全部掛牌成立,並制定了巡回法庭工作意見,明確了巡回法庭的辦案規範、適用程序和受理案件範圍。
以此爲契機,惠濟法院把巡回法庭建設與“一村一法官”、“一校一法官”工作機制及人民調解組織相結合,使司法服務的觸角向社區、村鎮、學校延伸,便捷化解矛盾糾紛。
截至目前,惠濟法院利用巡回法庭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各類案件共計1100餘起,通過強化巡迴審判,提高了幹警的羣衆工作意識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樹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代表參與化解執行難題
“原來光聽說執行難,還有些不以爲然。親身經歷後,纔算真正體會到了法院執行工作的不易。在今後工作中,作爲人大代表,我一定會大力支持法院的執行工作!”人大代表李強應邀參與了一次現場執行後,感慨道。
2010年11月,惠濟法院受理了李銀玲申請執行李四喜停止侵權糾紛案。申請執行人李銀玲系招婿上門,與被申請人李四喜是兄妹關係,雙方一直不和,爲爭宅基地更是劍拔弩張,爲阻止李銀玲建房,李四喜還一度將其打傷。
進入執行程序後,李四喜在建房現場不時進行干擾,法院一度派法警在建房現場維持秩序,由於被申請人的執意阻撓,該案一時陷入了僵局。
2012年3月,向惠濟區人大常委會彙報後,惠濟法院邀請李強、王順利兩位人大代表,全程參與該案執行工作。兩位代表不但與執行幹警共同研究執行方案、監督現場執行,還積極協助幹警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
李強是雙方當事人所在村的村長,瞭解雙方情況,熟悉鄉村事務。應邀參與執行後,與王順利一起協助執行幹警,耐心細緻地做了雙方當事人的大量工作。同年4月,在執行幹警和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歷時一年半的“骨頭案”終於被啃下來了,不僅使得雙方爭執已久的宅基地問題得以解決,還使得多年不和的兄妹二人重歸於好。
“執行難”一直是困擾法院的老大難問題。惠濟法院把邀請人大代表參與執行工作,作爲破解執行難的重要突破口。特別是對涉及各級政府部門、基層組織、社會穩定的重大複雜案件,及時向區人大常委會彙報,邀請有關人大代表現場監督、指導執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三年來,惠濟法院共邀請人大代表40餘人次,參與執行案件近30件,執行工作連續三年在全市基層法院執行工作績效考覈中,名列前茅。
民告官不再難見官
2012年1月11日上午,《惠濟區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暫行辦法》出臺後受理的第一起“民告官”案件開庭審理。
與以往明顯不同的是,這起案件的被告席上被告行政首長的座位,不再是空蕩蕩的,出庭的不僅有行政機關的代理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申晉也端坐在被告席上。
家住惠濟區老鴉陳的弓廣正在建房時,與鄰居起了爭執,並將對方打傷。對於公安機關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弓廣正很不服氣,堅持要討個說法。法庭上,他堅持說,雖說是自己衝動,把對方打傷,但鄰居無理阻撓自己建房本身也有錯,並且自己也受了傷,公安局拘留自己十天,心裏不服氣。
申晉結合治安管理處罰法,耐心地向其做了解釋說明,並就當事幹警在向其出具處罰決定時,沒能詳細說明,表示了歉意。庭後,弓廣正表示,雖說公安局對自己的行政處罰嚴厲了一點,但是自己討要說法不是爲要求賠償,只是爲了爭一口氣。申局長那麼忙,他能親自出庭,給我講明是非、說明緣由,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心裏也舒暢了。
以前,行政機關接受司法監督意識不強,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低等問題,普遍存在。爲了切實解決“民告官難見官”這一難題,2011年5月,區人大常委會專門召開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惠濟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報告,要求區政府高度重視和支持行政訴訟工作,抓緊研究制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專門辦法,尊重和自覺執行法院判決。
在人大積極推動和區政府、區法院共同努力下,《惠濟區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暫行辦法》終於出臺。同年10月,鄭州市人大也出臺了相關決議,要求行政機關切實轉變觀念,提高行政首長對出庭應訴制度的認識,維護司法權威。
有了市、區兩級人大的關心和支持,從事行政審判的法官“底氣”足了,效率也高了。2012年,惠濟法院審理行政案件26件,其中行政首長出庭應訴20件,出庭應訴率由之前的不到20%上升到77,大部分案件得到了妥善處理。同時,得到了當事人及政府部門的認可和肯定。
“人大的監督、支持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牢固樹立人大監督意識,虛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批評和建議,是我們不斷改進工作,提升司法能力的不竭動力。”惠濟法院院長蔡理亮堅定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