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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黃星航通訊員張 磊)“在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中,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準確理解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合理運用公共政策保留條款,必須加大力度培養造就一支懂法律、懂經貿、懂外語、懂航運的‘四懂’複合型涉外商事海事法官隊伍,加快配備完善涉外商事海事審判運行機制”。這是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廣西全區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會議強調要結合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的特點,通過加強職業培訓,培養造就一支懂法律、懂經貿、懂外語、懂航運的“四懂”複合型涉外商事海事法官隊伍。要採取多種形式,走出去請進來,加大對涉外商事海事法律法規的理論研究和案例學習,主動適應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的需要。
據悉,廣西除自治區高院外,部分中級法院正積極籌備設立民事審判第四庭。廣西高院院長羅殿龍要求,各中院設庭時要儘可能與上下級法院的職能相匹配;在人員的配備上,要考慮涉外商事海事審判的實際情況,配足、配強審判人員。對優秀的涉外商事海事審判人員也要多崗位鍛鍊和培養使用。尚不具備設立專門庭室條件的中院,要設立審理涉外商事案件的合議庭,保障涉外商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正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