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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申東
近日,有許多網友在網上發帖,曝光寧夏興麟房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違規經營,不但代收買方購房首付款,還大包大攬違規業務,故意拖延辦理時間,給買賣雙方帶來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害。
寧夏興麟房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成立於去年6月,目前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擁有至少120家直營店。
去年12月5日,銀川市興慶區的陳先生,通過興麟房產第九分公司將房子賣給韓先生,韓先生隨即將定金和首付款共計10萬元交給興麟房產公司財務,並收到一張蓋有該公司印章的收據。“他們說必須通過公司把錢打到貸款銀行的合作賬戶上,兩個月後,他們又當着我的面把錢轉到銀行凍結,但始終以各種藉口不給我提供銀行票據。”韓先生說。
今年2月23日,賀蘭縣的雍先生將12.88萬元首付款打進興麟房產財務“指定”的賬戶後,至今無人通知他去銀行辦理首付款凍結手續。雍先生說,簽訂合同時,興麟房產還表示,可以通過關係幫雍先生向其公積金賬戶裏多存些錢,以便其多貸款。4月10日,興麟房產卻提出解除合同關係,退還雍先生的首付款,但不承認違約。“我的首付款被他們用了將近兩個月,就這樣解除合同,真讓人惱火!”雍先生很是氣憤。
近日,記者分別以買家和賣家兩種身份,前往興麟房產第九分公司等調查,其業務員均直言必須到總公司財務,將首付款打進公司與銀行合作的“指定”賬戶。隨後,記者前往建設銀行銀川市東城支行等銀行採訪,其負責人對此均予以否認。“我們有專門的流程,絕不允許將買方購房首付款打進中介公司賬戶,否則後續審批手續做不了。”建行銀川市東城支行一位信貸員說。
《銀川市房地產經紀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中介不得代收房屋交易價款。銀川市住房保障局中介管理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興麟房產去年年底就被責令整改過,他們在投訴調查中發現,個別買家曾被帶到銀行辦理購房首付款凍結手續,但首付款根本沒有打入買家或賣家賬戶,而是打進了興麟房產公司的賬戶。銀川市住房保障局中介管理科工作人員表示,只要再次接到有關興麟房產違規經營的投訴,將直接開具1萬元至3萬元的行政處罰罰款,至於其代收的購房者的首付款是否被挪作他用,他們無執法權。
記者採訪發現,許多已經被“套牢”的消費者至今仍不敢投訴興麟房產,一方面負擔不起合同價每天3%的違約金,另一方面擔心其一旦“垮塌”,自己的首付款會“打水漂”。“如果不是我們的首付款,他們哪裏能租賃100多個營業房?能買那麼多看房車?能養活幾百個業務員?但我們只能先想辦法解套,擺脫合同‘黑洞’。”一位受害者說出了自己的顧慮。
寧夏興麟房產營銷策劃公司究竟是一傢什麼樣的公司,又是如何運營的?記者深入調查發現,興麟房產發源於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目前已擴張到呼和浩特、烏海、赤峯、銀川、西安、蘭州、西寧、太原、鄭州、濟南等城市。他們按照統一模式操作運營:代收購房首付款、拖延辦理時間、包攬違規業務。
記者電話錄音採訪了西安、西寧、濟南、鄭州等地興麟房產公司的業務總監。西安興麟房產業務總監陳帥告訴記者,西安興麟房產3月18日開業以來,已開闢分店10家,做了兩筆銷售業務。鄭州興麟房產業務總監賀傑說,鄭州興麟房產目前有5家分店,並對寧夏興麟房產在銀川擁有100多家分店感到驚訝。
鄭州興麟房產業務總監賀傑說,業務好不好,(與客戶的)矛盾解決及時不及時,要看資金迴流得快不快。濟南興麟房產業務總監王明傑說得更明白,寧夏興麟房產在銀川發展了100多家店面,收取的購房首付款足夠公司“週轉”。
記者在寧夏興麟房產的業務合同上看到:丙方(興麟公司)違約賠償按成交金額千分之三計,但沒有說明每天還是一次性賠付。從記者採訪的案例看,應該是一次性按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賠付。而買賣雙方一旦違約,須每天給予籤售金額百分之三的賠付。這樣一來,難怪買賣雙方不敢輕易違約,而寧夏興麟房產卻對合同內“45天”辦結的承諾隨意食言,一拖就是三四個月。
記者的採訪,引起寧夏興麟房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和銀川市住房保障局高度重視。興麟房產願公開致歉,並立即開展內部整改。住房保障局將公開投訴電話,對羣衆的投訴經覈實後,依法對違規房產中介給予行政處罰。
寧夏興麟房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公司自去年6月開業以來,發展速度過快,開闢了120家直營店,加上管理滯後,員工綜合素質參差不齊,部分直營店不同程度出現了違規現象,損害了客戶利益。
吳斌向記者出示了公司內部整改方案:從4月14日開始在全公司開展一次爲期15天的自查自糾活動,堅決杜絕違規操作和侵害客戶利益的行爲;自5月6日開始,進行爲期3個月的專項培訓工作,分期分批對全體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隊,走訪有訴求的客戶,並對確因工作不周造成經濟損失的,當場予以賠付,公司同時還決定,將此舉列爲公司的一項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