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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馬姝瑞
兩個加油站,同一供貨商,近百噸不合格汽油,導致了最少4000輛機動車受損,造成的經濟損失還無法計算……近日,發生在安徽合肥、池州兩市的加油站銷售劣質汽油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造成機動車受損的劣質汽油從何而來?消費者如何追償?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
“這批汽油是3月26日從中化工油氣銷售有限公司採購的,共計600噸,陸續運到這裏並銷售。”合肥市金三角加油站總經理李躍勝告訴記者。
池州市同興加油站經理王立德表示,該站“問題汽油”同樣來自中化工油氣銷售有限公司,共25.22噸。4月25日開始,該站陸續接到車主投訴油品質量問題,於是他們停止銷售,並將剩餘未銷售的18.2噸退給了供貨商。
合肥、池州兩地工商部門證實,兩個加油站所售劣質汽油系由山東濟南中化工油氣銷售有限公司提供。
這家公司銷售的劣質汽油又是誰生產的?赴濟南調查此案的合肥市工商局市場規範管理局王斌介紹說,中化工油氣銷售有限公司只是這批油品的經銷商,他們銷售的汽油來自濟南長城煉油有限責任公司。
又經調查,中化工油氣銷售有限公司系濟南長城煉油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控股,而後者系中國化工油氣開發中心投資控股。
劣質汽油爲何沒有及時發現?兩加油站負責人皆向記者承認,他們在採購時並沒有向中化工油氣銷售有限公司索要、查看、驗證油品檢測報告。
然而,中化工油氣銷售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宿忠和給予記者的書面回覆稱:“我公司油品出廠均有質量檢測報告。”
王斌認爲,中化工油氣銷售有限公司向工商部門出具了今年4月份對這些油品所在油庫的4份檢測報告,但這些檢測報告並非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而是在該企業檢驗室自己寫出來的。“也就是說,這些檢測報告沒有多少可信度。”王斌肯定地說。
李躍勝告訴記者,油品質量出現問題後,中化工油氣銷售有限公司曾派專人來到合肥,召開了有供貨商、加油站、消費者代表、市工商局共同參加的見面會,證實劣質油的確出自該公司,並對消費者致歉。
“中化工兩位經手此批汽油的銷售經理承認,4月19日、20日、21日這三天出庫的汽油有問題,一共是90噸。”李躍勝說,這一說法得到了池州同興加油站的印證,該站所售劣質汽油也是4月19日從中化工油氣銷售有限公司採購的。
但中化工油氣銷售有限公司接受合肥市工商局調查時說,該公司並不負責油品的運輸存儲,並質疑是運輸和存儲過程出現了問題,導致了產品質量不合格,其供貨商即控股公司——濟南長城煉油有限責任公司至今還未作出迴應。
截至5月7日晚,合肥市金三角加油站已向有加油票據車輛發放理賠排號2700個,無票理賠排號2062個,登記受損摩托車317輛,其中879輛車的加油費和車主誤工費賠償工作已完成,共計賠付309萬元。池州同興加油站已賠付20萬元左右,涉及400位車主。
兩加油站表示,後期甄別、評估、理賠等工作繁重,所需賠償資金數額巨大,加油站方面肯定“吃不消、撐不住”。爲此,他們等待工商等部門的調查結果,並向供貨商和生產企業進行追償。
作爲受害車主的陳女士說:“消費者沒有能力鑑別油品質量,更沒有監管權限,希望這起事件能夠給生產經營企業、主管部門敲個警鐘,吸取教訓,提升車用油品的安全等級。”
據消費者反映,汽油是壟斷經營的行業,完全放任企業自己生產、銷售、檢測,油品質量自然得不到保障。
合肥市工商局市場規範管理局副局長馮健說,工商部門對成品油的抽檢只能做到“一年不低於兩次”,由於隨機性和頻次問題,難免出現“漏網之魚”,加大了監管難度。
質監部門提示消費者,車主加油務必要去正規加油站,並相對固定;每一次加油,都應索要發票並妥善保管,一旦發現問題可以查出“源頭”。據新華社合肥5月10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