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南寧5月11日電(記者王軍偉)廣西壯族自治區鐘山縣原縣委書記譚玉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近日在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宣判,數罪併罰,譚玉和被判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對其受賄犯罪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