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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江西應用工程職業學院,記者根據申領國家助學金的學生花名冊進行了抽查,被抽查的幾個人都否認曾在這所學校上過學,也不知道助學金這回事。據學校內部知情人士透露,這是學校在虛報冒領學生的助學金,被套取助學金的人大概有七千到八千,金額在兩千萬元左右。
按照規定,助學金只能打入學生的私人賬號。雖然資金已按期打入『學生』的賬號,但令人詫異的是,這些子虛烏有的『學生』根本不知道有一張以自己的姓名申請的銀行卡,更不知道卡內的資金流動情況。原本救濟學生的錢,只在許多張由學校保管的私人卡上轉了一圈,就被轉入到其他賬戶,這其實是一種明目張膽的『洗錢』行徑。
我國《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個人申領銀行卡,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且銀行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持卡人根本不知道銀行卡的存在,說明銀行卡的辦理和資金轉移全屬違規操作。也就是說,銀行允許學校違規代理了七八千人的辦卡和轉賬業務。
銀行的各項操作規定,是保證資金合法轉移的基礎,此次學校套取助學金事件,如果沒有銀行的『幫助』,不會輕易得手,也不會在長達4年的時間裡深藏不露。相信銀行不傻,不會冒違規風險甘願為學校做『好』事,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值得深究。
國家助學金實行學校法人代表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因此校長及其他責任人理應受到嚴肅處理,而在調查和處理過程中,不能忘記當地銀行的違規操作行為,理應一並調查和處理。 文/羅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