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戀愛是最最最美麗奇妙銷魂的一回事。
凡事必有正反兩面,因而失戀就變得最最最淒涼愁苦悲慘哀痛。
可不可以只有戀愛,而沒有失戀之險呢?
不可以。
現實是殘酷的,幸運之神不會每天每夜地守護眷顧你。正如人生要徹底地不失望,只有一個方法,就是不存任何希望!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戀愛得越轟烈,失戀得可能越痛苦。感情種得越深,分離益發悲痛。
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要改變它?一點辦法都沒有。
老友年輕時老是鬧天翻地覆、震驚鬼神的狂戀。
一次又一次地享受飛上雲端似的暢快,一次又一次忍耐從雲端摔到地下去的痛苦,依然樂此不疲,再接再厲。
有位朋友忍不住勸她說:
“何苦呢?愛得深,恨得切,付出多,必然斤斤計較,爲什麼不免了算?”
我那老友睜大眼睛問:
“你沒有好好地戀愛過?”
對方搖搖頭。
老友又說:“因此你一生未受過刻骨銘心的苦?”
對方欣然答:“對極了。”
“可是,你也從沒有享受過驚天動地的感情發泄,沒有經歷過愛一個人有甚於生命的那種義無反顧的狂喜與決絕。是不是?”
爲一份寶貴的貼身享受而付出代價,無論如何是值得的,故而不必爲曾有過的深情而懊悔,要知道,其實你老早預支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