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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花3000多元買了臺iPhone4,卻發現手機1個月前已經激活,保修期也少了一個月,還能找到相關維修記錄。他懷疑自己買了翻新機。
去年購機後,張先生多次向寧波工商部門申訴,工商部門調查後答覆,無證據證明是翻新機。對於這一結論,張先生表示不認同。
5月8日傍晚,張先生以網名“浙江老木”在新浪微博上發佈此事,還鏈接了一篇《寧波工商,拿什麼拯救你》的8000多字博客。到昨天傍晚5點,被轉發近500多次。
本報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一份服務報告單
讓他懷疑自己買了翻新機
張先生說,去年8月13日,他在星際通手機城買了一部8G的黑色iPhone4,價格三千多元。
沒過幾天,張先生髮現,通話信號不好,聽不清。8月26日,他帶着手機到星際通要求換機。銷售人員叫他去找杭州科泰通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下簡稱科泰)。
科泰查了手機後稱,要麼先刷機,不行換主板維修。張先生強調,根據國家三包規定,手機7天包退、15天包換、1年保修,而當時手機買了不到15天。科泰工作人員再次查了手機後,讓他去找星際通。
可星際通工作人員拿了一份“服務報告單”提供給張先生,稱他購買的同款手機缺貨,建議他第二天或第三天憑發票和“服務報告單”再來商議換機。
這份服務報告單上顯示的手機序列號“c39h15pudp0n”,確實是自己手機的,可服務單的用戶名顯示的卻是Z顧客,購買日期顯示是7月14日,早於自己的實際購買日期8月13日。
根據手機序列號到官網查詢
發現保修期少了1個月
張先生強調,根據序列號查詢,就能知道這部手機保修期只到2013年7月13日,而他的購買日期是2012年8月13日,原本保修期一年變成只有11個月。
“根據蘋果的規定,手機故障後,整機更換的iPhone重新計算1年保修期;而如果只是爲這臺手機重新配件,保修期不變,從購買之日算起。現在查出來的信息說明,這是臺換過部件的翻新機。”
張先生表示,官網還顯示,手機首次激活時間爲2012年7月14日,激活時用的是聯通號碼,而他只有移動號碼。而且,手機在他購買前就已有維修記錄。這些都證明這是翻新機。
張先生據此推理如下:Z顧客在2012年7月14日購機,7月17日手機故障,送修;維修公司7月17日向廠家申請手機維修,7月24日手機完成維修,8月13日星際通將Z顧客維修後的手機當作新機出售給張先生。
8月27日,爲不錯過15天保換期,張先生接受了換機。不過,8月29日他向寧波12315申訴,隨後在2012年9月、2013年1月23日、4月28日3次寫信向工商部門申訴,還曾上門申訴。不過工商的處理結果他並不滿意。
手機銷售方和售後:
事出有因,但這不是翻新機
對於激活時間比張先生入手時間早一個月的問題,海曙新星際通通訊器材有限公司總經理龐靖娜說:
Z顧客手機確曾因故障前往蘋果官方售後服務商處檢測,由於是在15天內,他接受了換機。但由於蘋果售後換機流程需10到15天,可顧客不願等,於是星際通應Z顧客要求,在店裏現拆了部新機,將裸機換給他,同時讓Z顧客留下官方售後科泰出示的服務報告單,由星際通承擔科泰的換機週轉時間。等科泰全新裸機從廠方更換回來後再交付星際通,因全新裸機、配件以及外包裝均爲原廠新品,所以星際通將它當作新機賣給張先生。
所以,這不是翻新機,只不過蘋果公司系統登記顧客資料時是以首位顧客爲準的,所以張先生後來查到的手機激活日、保修期等資料是前一位顧客的。
“我們對張先生也依然是採取這種辦法,按照蘋果換機流程至少要等待10天,可在8月27日張先生就要換,我們就直接從倉庫裏拿了一臺全新未拆原廠塑封的蘋果iphone4(黑色)手機,由他同意並親自拆封查驗無誤後更換。”龐靖娜說,當時張先生是同意的,星際通還贈送他價值198元手機配套外殼和價值50元的手機膜。
至於保修期少了一個月,蘋果產品官方授權的維修點——杭州科泰通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的傅進賢解釋,維修的內部網絡裏,張先生序列號爲c39h15pudp0n的手機保修期是到2013年8月13日的,而並非2013年7月14日,外網可能沒法及時同步更新,不過他買去的絕對不是翻新機。
工商調查認爲
無證據證明這是翻新機
對於此事,寧波工商局海曙分局12315舉報申訴中心主任錢草表示,他們一直很重視,先聯繫消費者和銷售商協商。由於沒有證據顯示這個手機是翻新機,也給換了新手機,且張先生也接受了該處理結果,星際通不接受張先生再次提出的退一賠一的要求。雙方分歧巨大,調解失敗。
隨後,張先生此後在2012年9月、2013年1月23日、2013年4月28日多次向工商部門申訴此事。
今年2月初,海曙分局12315舉報申訴中心錢草,與蘋果公司售後服務熱線(4006272273)、蘋果公司位於休斯敦的服務機構服務工程師、亞太服務總部工程師多次聯繫,幾次調查科泰公司、際通公司,得到一系列證據。
錢草認爲,目前手頭掌握的證據能證明的是,張先生開始持有的那部手機,確實是由蘋果公司發送到科泰,科泰發送到星際通,但在售後服務及銷售環節沒有私下的更換。
錢草出示的一份郵件顯示,蘋果亞太服務總部表示:“我在電話中提過這架手機是按照三包條例維修更換,我們不能提供用過的翻新機,裸機是指沒有其他配件和包裝。”
錢草說,各種材料和證據都顯示,那不是翻新機。
手機銷售商說,蘋果售後換機流程需10到15天,可一般顧客不願等,於是在店裏現拆了部新機,將裸機換給顧客。同時,讓顧客留下服務報告單,向生產商要求換機。等全新裸機從廠方換回來後,銷售商再將它當作新機賣給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