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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青島建築商人許迪(化名)心情沮喪。爲了參加一個建築項目的施工投標,他進行了許多準備工作,最終卻未能如願中標。然而,更讓他不能理解的是,這一項目雖然尚處於公開招標階段,卻已有建築企業入駐施工了。
這一項目是保利·海上羅蘭地產項目四期二標段工程,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原膠南市濱海大道以北、泰山路南,該工程業主單位是青島保利廣惠置業有限公司。
今年4月1日,膠南市行政許可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在網上發佈保利·海上羅蘭四期工程二標段施工招標公告。公告顯示,本工程無需現場或網上報名,有意參加本工程投標且符合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單位直接於4月24日9時30分到膠南市陽光大廈第一開標室進行開標。
看到招標公告後,許迪向相關部門提出競標申請,並着手準備競標資料。許迪告訴記者,在準備投標過程中,他突然接到競爭對手——南通建築工程總承包公司(以下簡稱南通建總)有關負責人的電話,對方表示,這個建築項目南通建總已經和業主單位協商好了,保利廣惠公司同意由南通建總承建,所以他們就不要白費工夫了。
“公開招標在我們國家有法律法規支撐,而且已實施多年。一開始,我以爲這只是競爭對手的一些手段,但隨後調查發現,這裏面確實有問題。”許迪告訴記者。
後來,許迪到項目工地實地考察,發現工地上已經有南通建總的臨時板房,而且對方已經開始進行施工前期工作,這讓他大吃一驚。他找到業主單位,但溝通無果。
4月23日,膠南官方公告的開標日期前一天,記者來到保利·海上羅蘭四期項目工地,發現一臺大型混凝土攪拌車正在往工地送料。據送料方介紹,該工地已開工1個多月了,施工方正是南通建總。
隨後,記者發現工地塔吊、板房都已建設好,20多名戴着“南通建總”安全帽的工人正在現場工作。一名工人告訴記者:“我是一個多月前來的,現在主要負責樓體基礎工作。”
爲了保證建築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建築安全質量,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公開招標項目嚴禁投標人和招標人串通投標。在許迪看來,這種未開標就開工的行爲,顯然觸犯了招標投標法。
接到“提前開工”的錄像材料後,此項工程招標監管部門——膠南市城鄉建設局招標科丁姓工作人員表示,將先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取證,暫停原定4月24日的開標程序。
然而,雖然監管方作出了承諾,招標公告中原定的的招標會仍如期進行,中標方正是南通建總。當天,膠南市行政許可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對此中標結果進行公示,南通建總此次的中標價爲224672714.37元。
4月27日,在該中標結果公示期內,記者向膠南市城鄉建設局招標科撥打投訴電話。一名女工作人員表示,城鄉建設局正聯繫業主單位——保利廣惠公司調查此事,具體情況目前還不清楚,等到有調查結果了會聯繫記者。然而,截至記者發稿時,沒有收到任何結果反饋。
針對違規投標的質疑,南通建總青島公司業務經理孫聚慶告訴記者,舉報人純屬無中生有,他們是在開標後才進入工地施工的,但“具體開工日期,記不清楚了”。
針對此次招投標糾紛,青島保利廣惠公司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舉報人沒有達到自己承接工程的目的,所以才惡意告狀。至於南通建總提前施工,該工作人員迴應稱,該公司是進行了一些開工準備工作,但絕對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而且他們目前已經中標了,“房地產是個快速週轉的行業,有時需要趕工期,這種做法也是行業常態。”
晚些時候,青島保利廣惠公司的說法發生了變化。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南通建總提前進入工地,只是做了圈圍擋、遮蓋揚塵等前期工作,並不屬於工程施工,“萬一中標了,這項工作正好由他們做了,萬一沒有中標,我們會把這部分錢扣出來給他們”。
業主單位的解釋沒有贏得許迪的認可。“塔吊都架起來了,難道只是遮蓋揚塵嗎?”許迪說,“存在明顯的違法情況,事實確鑿卻不查處,反而正常開標,監管部門的行爲真讓人無法理解。”
我國招標投標法第53條明確規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中標無效。關於事件進展,本報將繼續關注。本報記者丁先明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