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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華。(資料圖)
人民網北京5月13日電(唐述權)據重慶市紀委、重慶市監察局在其網站發佈的消息,重慶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唐建華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多人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1695萬餘元,收受禮金9萬元,經市委批准,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12年11月2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務會議決定免去唐建華的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唐建華因涉嫌受賄罪於2012年8月13日被重慶市檢察院批准逮捕。唐建華曾在重慶多個區公安局任職,2010年3月出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
重慶市紀委、重慶市監察局網站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