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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據英國《每日郵報》報道,在英國巴斯大學攻讀管理學碩士學位的中國留學生李洋(音譯),試圖用5000英鎊賄賂導師以修改論文成績獲取學位,被判入獄12個月。此事,在國內大學生中引起了不小震動,“我們也偶爾給老師送禮物,會不會因此受到處罰?”
事件回放:
“第四種選擇”引來牢獄之災
據瞭解,26歲的李洋在英國所學專業方向是創新和技術管理,他的學位論文沒有及格,只得了37分,及格線是40分。當李洋得知這一消息後,馬上要求與他的導師安德魯·格雷夫和助教史蒂夫·謝潑德會面,商談未來該怎麼辦。教授爲李洋提供了三種選擇,但無論李洋怎麼選,他都無法如期畢業,必須再讀一年。
據布裏斯托爾皇家法院庭審顯示,李洋隨後對導師說:“我是個商人。”並掏出5000英鎊現金放在桌上,說:“這是第四種選擇。如果你們讓我及格並且畢業,你們就可以拿走桌上的錢。我保證再也不會來煩你們。”
不料這個“潛規則”並沒有起效,教授拒絕修改李洋學位論文的成績並要求他馬上離開。在李洋起身拿外套的時候,一把0.177口徑的手槍從他的外套口袋裏掉了出來。最終,李洋因意圖賄賂大學教授而被判一年監禁,同時因攜帶仿真槍械獲刑6個月,兩罪並罰。
學生熱議:
禮尚往來還是不正之風?
類似事件2006年在香港也曾發生過,一內地學生意圖以1萬元購買某教授的考卷,最終落得半年拘役。
對於類似事件,網友們有不少吐槽,然而矛頭指向的卻只是當事人錯誤地選擇了行賄對象,而非行賄行爲本身。如有網友評論稱,“要賄賂,也請先了解國情好嗎?丟人現眼!”“中國式腐敗都走出過門了,看以後誰還說只有中國製造沒有中國創造。”
同在巴斯大學留學的中國學生陳濤說:“關於這件事,其實是暴露了國內喧聲學術研究不正的風氣。在國內大家都司空見慣了,但是在中英文化的反差下,這種不良的習慣就被暴露出來。”
在內地高校情況究竟怎樣?記者採訪了多名在校學生,發現研究生給老師送禮的行爲更爲普遍,而本科生一般只是在臨近考試,感覺自己有掛科的可能,或想得高分刷績點的時候,纔會向老師“意思意思”。
某藥學院研究生小蓮告訴記者:“送禮是很正常的。比如考研的時候要選擇導師,肯定會有人送禮,於是送與不送,受到的待遇當然是有區別的。”小蓮表示對老師收禮很理解,她說:“社會是現實的,老師也只是普通人。”
同校的研究生小夢則無法接受這種“潛規則”,“送禮這種行爲是非常不可取的,是道德低下的一種表現。”但她同時也表示很無奈:“社會風氣如此,遊戲規則如此,作爲學生自然就被灌輸這種思想。”
調查發現,多數研究生認爲,“潛規則”在當今社會是無法避免的。“法律條例也許可以起到一定的約束和規範,但是人心改不了,法規政策的出臺能改變的只是送禮的貴重程度而已。”
在李洋案庭審中,法官邁克爾·朗曼告訴李洋:“你試圖說服一名大學教授修改你的論文成績,還試圖行賄,這個想法從剛一開始就是錯誤的。你在那樣的情景下拿出大額現金來,我不認爲這是恰當、合時宜的做法。”我們的大學生是否也應該從中悟到一些東西?(記者林世寧、龐少婷)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