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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報訊(記者姜晶晶)記者昨天從南京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獲悉,該指揮部正式下發《關於嚴禁在環境綜合整治類工程中使用非法渣土運輸車輛的緊急通知》,在大型運輸車輛無法進入的工地,允許建設單位在辦理相關手續後規範化使用小型渣土運輸車輛。
不過,一旦發現使用“黑車”,將一律移交城管部門查處並給予施工單位紅牌警示,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對管理不力的建設、監理單位進行責任追究。
小型渣土車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據悉車輛必須懸掛南京市藍色號牌,車廂長3.8米、寬2米、高0.9米以下;車輛必須有交強險和商業險;車輛的駕駛員要求固定;2013年5月30前,已核發運輸證的小型渣土運輸車輛應完成加裝密閉裝置和GPS定位裝置,密閉裝置加裝前車輛可先用彩條布覆蓋。
市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負責人表示,雨污分流和街巷出新工程,必須嚴格履行相關手續,方可採用小型車輛運輸。